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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被成功 命名为第七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来源: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3-20 15:27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市上下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择优推荐、严格评审,3月14日,中共呼和浩特市委统战部、宣传部、呼和浩特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印发《关于命名2022年度第七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决定》文件,决定命名 380 家单位为第七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为5年。其中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位列其中,荣获“第七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

2022年,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把握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牢记“国之大者”,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习示范典型,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园林绿化工作深度融合,把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作为全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建引领促共创、宣传教育促共识、工作落实促发展、联建共创促团结,深入抓好学习教育,举办有针对性的特色活动,让民族团结深入人心,深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继助推全市成功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之后,中心凝聚共识,打造特色,推动本单位民族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成功荣获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

今后,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全系统将珍惜荣誉,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提出的“五大任务”,踔厉奋发,再接再厉,高举民族大团结旗帜,大力弘扬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促进各族群众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共同建设伟大祖国、共同创造美好生活,为持续巩固和提升我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