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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大黑河郊野公园生态保护条例》解读

来源: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10-20 16:59   

为进一步加强呼和浩特市大黑河郊野公园的生态保护,促进生态资源可持续利用,条例明确大黑河郊野公园边界范围东至大黑河与四环路交叉处,西至省道103线,南至南四环,北至南三环,具体四至范围由大黑河郊野公园总体规划确定。

《条例》明确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大黑河郊野公园生态保护工作,建立生态保护和管理统筹协调机制,相关旗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郊野公园生态建设、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大黑河郊野公园生态建设、保护利用、监督管理等统筹协调工作;市园林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旗区的公园管理部门负责生态建设和日常养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大黑河郊野公园生态保护工作。涉及到的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配合。

《条例》明确合理划定生态保护区域,科学编制大黑河郊野公园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按照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要求,根据原地形地貌,科学合理实施文旅和休闲景观建设项目。把大黑河郊野公园建设成为“市区的后花园、市民的好去处、农村的新典范”。

《条例》规定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鼓励公民和各类组织依法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大黑河郊野公园生态保护工作。

《条例》规定加强公园常态化管护和精细化管理的内容,强化安全保障,完善功能设施配置,加强绿化和环境监测工作,提升管理信息化、智慧化水平,营造更加优美整洁的游园环境,打造景观优美、管理规范的休闲环境。

对擅自移动、损毁保护标志和保护设施、不按规定地点时限有序经营、携带动植物疫原体进入公园等违法行为设定处罚;对管理部门不尽管理责任,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四类行为设定行政责任。据介绍,大黑河郊野公园规划范围东至大黑河与四环路交叉处,西至省道103线,南至南四环,北至南三环,东西长约29.7公里,南北宽约6公里。“十四五”期间,呼和浩特市将致力于全面打造大黑河流域郊野公园体系,重点建设军事乐园、八拜迎客、梵草映月、流彩花台等十二处景观。通过对自然河道驳岸的生态恢复,滩地、林带空间重塑,以及沿河人文旅游、休闲资源的挖掘,结合村镇风貌环境的整体提升整治,构建一个融合自然生态、游憩休闲、文化旅游等多元化的“生态、节约、野趣、大美”的滨水生态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