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11-06 11:44
一、机构成立
2014年8月经呼和浩特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市环城水系绿化管理处的批复》(呼机编发【2014】43号)文件批准,成立呼和浩特市环城水系绿化管理处,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1年2月由呼和浩特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园林建设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的批复》(呼机编发【2021】67号)文件精神,由原单位呼和浩特市环城水系绿化管理处变更为呼和浩特市滨河景观养护中心,为园林建设服务中心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
二、主要职责任务
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各项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承担河道两侧园林绿地景观、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工作;同时,认真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三、养管范围及面积
呼和浩特市滨河景观养护中心养管范围为北起G6高速,南至锡林郭勒桥,主要承担沿河两侧园林绿地改造提升、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等相关工作。我单位管辖区域贯穿呼和浩特市四个城区,沿线总长度约19公里,养护总面积约371公顷。
四、工作思路
我单位将针对滨水绿地特点,以打造精品为重点,以提高养管水平为抓手,以提升功能性、特色性、人文性为目标,全面提高辖区内园林景观品质与内涵,通过多种形式营造景观优美、设施完善的滨河绿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滨河景观的美好需求,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