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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园林管理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工作报告

来源:无 发布时间:2017-07-21 00:00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有关要求,我局紧紧围绕《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目标任务,立足首府园林绿化工作实际,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断开拓进取、大胆实践,扎实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工责任,形成了层层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以确保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专门设置了政策法规科,负责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同时,聘请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律师参与制度,为扎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强化培训学习,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加强干部职工培训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局党组学法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坚持学法,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组织生活会和专家授课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解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及意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宪法》和行业法律法规知识,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和市人大《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呼和浩特建设的决议》,积极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和各类培训。今年,我局系统副处级以上干部共14人次参加了我市组织的包括依法治国重要内容的领导干部集中培训。我们还组织了集中性的法律专题讲座。20161118日我举办了以《如何提升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为主题的干部职工培训大会,邀请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刘建老师为广大干部职工就如何在工作实践中运用法治思维思考和解决问题进行了深刻的讲解;1213日通过支部组织生活会学习了《宪法》;全年组织全局系统干部职工通过“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开展网络在线学法活动并参加在线考试,建立了完善了学法档案;积极配合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通过培训学习,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有效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得到了提升。

二是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先后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和“法制宣传月”宣传活动,制定了宣传方案,利用呼和浩特电视台驻我局记者站、园林局网站、《首府园林》等媒介进行宣传。局属各二级位在宣传活动期间利用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并在主要街道、办公场所等处悬挂宣传标语。宣传活动期间累计悬挂条幅30余条。

(三)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诫勉谈话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干部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二是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及监督制约工作方案》,凡涉及局系统的重大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安排、干部岗位调整、大额资金支配等重大事项,一律提交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处理我局的法律事务,同时对涉及法律问题的重大事项、工程合同等进行审核把关,为决策的合法性、民主化、科学化提供支持和保证。

三是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通过梳理工作流程、明确职责、确定风险、健全措施,对日常管理、岗位职责、业务操作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再查找、再评估,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2016年全系统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共41份,进一步加大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明确局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

四是依法清权确权,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要求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设立了“党务政务公开栏”、投诉举报电话及网络举报平台,格落实《呼和浩特市园林局网站信息审核与发布制度》,并按要求开展了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通过各科室职能公开、建立园林局门户网站等方式,加大全系统管理公开、服务公开、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工作的透明度。

五是严格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双合同”制度。“双合同” 是指在签订园林绿化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2016年签订廉政合同500份,近年来累计签订1700 余份,“双合同”制度对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形成了有效约束和监督。

(四)加强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

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包括砍伐、移植树木和占用(临时)绿地审批;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审批(延续)和二级资质预审事项;行政确认事项包括建设项目附属绿地设计方案的审查和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的竣工验收。

一是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审批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精简审批要件和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精简率达到20%以上。

二是优质高效办理审批业务。2016年,我局办理砍伐、移植树木和占用绿地行政许可事项19件;办理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审批9件,三级资质延续20件,二级资质预审14件,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三是加强窗口建设,提高服务水平。20145月我局审批部门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开展审批工作以来,不断加强窗口建设,审批工作实行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审批流程、收费标准和审批时限均在服务告知卡上进行明确告知,对前来咨询办理业务的群众进行耐心解答,对需要协调处理的事项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主动服务,至今我局窗口服务无群众投诉。

(五)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坚持园林监察执法学习培训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我局《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行业法律法规为主要学习内容,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积极配合做好行政执法证件培训和考试工作及时清理、换发行政执法证件。

二是坚持提前介入、日常巡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防患于未然。成立了提前介入小组,加强园林绿化行政许可事项的内容和办理程序的宣传和引导,防患于未然。

三是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案卷管理。我局在执法中实行管理权与处罚权分开,立案与处罚分开制度。专门成立案件评议小组,处罚意见由案件评议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从现场勘验、立案处理、调查笔录、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到结案均按照规范流程进行。坚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以及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行政执法案卷都能够做到主体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案卷制作规范,归档及时。按照要求严格执行园林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2016,共办理5起行政处罚案件,其中有两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备案。

四是树立服务意识,强化宣传引导。为增强市民爱绿护绿意识,执法队员在巡查执法的同时,通过上门走访、发放“市民联系卡”等方式宣传《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近年来共发放“市民联系卡”6500余张。通过统计对比,近几年毁绿案件的发生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六)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推进我市园林绿化行业科学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提高行业科学管理水平,我局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管理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园林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履行审核报备程序。2016年,我局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提交了《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条例》(草案)相关材料,该草案已列入我市2017年立法计划。目前,我局共制发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6个,包括市政府颁发的《呼和浩特市公园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园林局颁发的《呼和浩特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呼和浩特市控制大树移植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工程管理办法》,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制发,为实现行业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提供了制度保证。

(七)按照《呼和浩特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呼政发201626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有关部门职能调整的通知》(呼机编发201684号)、《关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所涉及单位人员编制划转的通知》(呼机编发201683号)要求, 201611月我局将砍伐、移植树木和占用绿地审批工作和行政处罚工作职能移交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局,同时将园林监察执法队、市广场管理处两单位整建制划转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移交、划转事项工作完成后,我局按照要求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了比对调整。

三、主要做法

(一)创新宣传教育载体,有效促进依法行政意识的提升。我局作为窗口单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规划建设了以廉政文化、法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博爱为主题的公园、游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丰富宣传教育形式。现已有多处公园、游园成为了不同主题的教育基地,如乌兰察布大街博爱游园、春度廉政文化公园和成吉思汗公园等。其中春度廉政文化公园自建成后,共接待前来学习参观的4000余人次。2015年建设完成的成吉思汗公园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春度公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基地,为有效提升依法行政意识提供了支持。

(二)建章立制,规范行政行为。我局从建设高效合法的内外环境着手,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成立专门机构,由专人负责,对原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制定颁发了《呼和浩特市公园管理办法》等6个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了关于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方面的制度20余项,特别是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工程项目、采购、行政审批、园林监察执法、劳务用工、资金使用等重点权力事项强化制度管理,保证权力正确行使,有效规范行政行为。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修订和完善了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包括《行政问责制度》29项,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问责追究的完整链条,实现责任追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倒查追究机制,不断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此外,按照《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照工作方案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梳理业务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逐步实现内部权力制衡,规范内部权力运行。同时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养成严格按制度办事的习惯,真正用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

(三)落实责任,强化社会监督。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社会公开承诺践诺工作,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办事流程、操作规程等方面进行主动承诺。坚持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针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公、服务群众不到位等政风行风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并通过护绿热线5923608、城建热线12319、数字化城管和行风热线“连心桥”节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畅通与市民的沟通渠道,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今年我局通过城建热线解决了60市民举报反映的问题。有效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

总之,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做出了一点成绩,但和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在今年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立足首府园林绿化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呼和浩特市加快建设法治呼和浩特的意见》精神,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法治呼和浩特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7年3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