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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呼和浩特市15处公、游园名称的公告

来源:市园林建设 发布时间:2021-12-28 11:55   


为更好地体现城市公园主题,彰显首府文化和地域特色,使公园建设成为展示呼和浩特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独特名片,结合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呼和浩特市15处公、游园名称。

  一、拟命名公园简介

1.小黑河门户公园(暂用名)——滨水综合公园,项目分为两期实施。一期主要沿扎达盖河两岸及扎达盖河入小黑河口进行绿化景观及生态修复,增设绿道、游园步道、健身休闲广场等内容;二期待土地征转及房屋拆迁后,对小黑河沿岸进行生态修复,廊桥及广场游园建设,面积约111公顷。

2.哈拉沁沙坑公园(暂用名)——郊野公园,位于大青山前坡,哈拉更路以西,哈拉沁沟以东,呼和塔拉大街以南,由大青山前坡废弃采沙坑改造而成,内设置露濡阁,春雨亭,人工湖两处,面积约57.3公顷。

3.西城公园(暂用名)——郊野公园,位于大青山前坡,敕勒川国际会展中心以北,由大青山前坡废弃采沙坑改造而成,园区南侧有恼包山遗址,面积约60公顷。

4.金川公园(暂用名)——综合公园,原丽山湖公园改造,位于金海路与汇金道西南角,内有水系、假山,入口处有白墙灰瓦的新中式入口景观,面积约8.13公顷。

5.恼包公园(暂用名)——综合公园,位于巴彦北路与北二环交汇西南角,面积6.2公顷。

6.妇女儿童公园(暂用名)——综合公园,东至不塔气、西至科尔沁路,面积17.09公顷。

7.塬文化园(暂用名)——综合公园,位于科尔沁南路以西,满洲里路以南,秀水街以南,大学创业园南侧,以塬上文化为特色,有窑洞和驿站以及岩画设计,面积10公顷。

8.娜仁锡勒公园(暂用名)——综合公园,位于鄂尔多斯路路南,科尔沁立交桥西南侧,为渣土堆改造的山体公园,原为蒙古语音译,意为洒满阳光的山坡,山顶有蒙古穹亭设计,面积17.8公顷。

9.阿兰扎尔公园(暂用名)——综合公园,北至南二环、东至西二道河村、南至西二道河、西至生物制药厂西路,为渣土堆改造的山体公园,阿兰扎尔是蒙古史诗《江格尔》里面的一匹骏马的名字,原设计意图希望设计马文化园,内有简单绿化及景观亭廊,面积12.95公顷。

10.高勒其公园(暂用名)——综合公园,北至北二环、南至攸攸板村,为渣土堆改造的山体公园,原为蒙古语音译,意为法治公园,原设计意图打造一处法治主题公园,面积8.67公顷。

11.四千米游园(暂用名)——沿路游园,位于呼伦贝尔南路以东,乌兰察布西路以南,通四千米巷相接,内有假山、亭廊和基础绿化,面积3.3公顷。

12.保全街文化客厅东侧游园(暂用名)——游园,位于保全街文化客厅东侧,内以丁香为主干景观树种,有马头琴造型小广场,彩色透水沥青路,面积3.33公顷。

13.八一游园(暂用名)——游园,位于呼伦贝尔北路与海拉尔大街西北角,有大规格山桃数株和张拉膜广场(临近八一市场),面积1.61公顷。

14.博物馆游园(暂用名)——游园,位于新华大街和中山路中间呼伦路东侧,内有乳都雕塑和阜安门遗址石碑,面积1.31公顷。

15.怡景翠华林北侧游园(暂用名)——小游园,位于云中路怡景翠华林小区北侧,内有雕塑、花架等,面积3.85公顷。

  二、命名原则和要求

  根据地名管理有关规定,征名作品应紧紧围绕公园设计主题,突出特点,彰显园林文化气息,能够体现公园的景观特征及地域特征,与城市规划所确定的使用功能相适应,具有较强的指位性。本次征集不收费、不退稿,请参与者自行备份作品。

  不符合下述条件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1.寓意健康,符合社会道德风尚,体现首府“五宜”城市建设的时代特色,体现公游园基本特征。

  2.地名用字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避免使用生僻字(派生地名除外),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外文、标点符号等不规范字符。

  3.一般不以人名命名,禁止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和外国人名、地名命名。

  4.在呼和浩特市范围内不重名、不同音(音近、音似)。

  5.命名必须坚持“雅俗共赏”“推陈出新”的原则。读音应朗朗上口,避免使用同音谐音、品位低俗和读音拗口的词语。

  6.不得使用企事业单位名称以及具有广泛知名度的产品商标名称。

  7.名称字数限7个字之内,并附有简要的文字说明。

  三、征集时间

  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11日止(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过期无效)。

  四、参与方式

  1.填写《呼和浩特市公、游园名称征集登记表》。参与者登录“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hsyljsfwzx.org.cn/下载附件。详细阐述拟命名名称的内涵和寓意,字数不限,如提交方案中无具体阐释内容,则不能参与作品评选。本次活动应征作品必须为应征者个人原创。

  2.参与者提交作品时,必须如实提供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有关个人资料。参与者以发送邮件的方式投稿时,《呼和浩特市公、游园名称征集登记表》应以“参与者姓名+联系方式”的格式命名。

  3.参与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呼和浩特市公、游园名称征集登记表》,参与本次征名活动:

  联系电话:0471-6295061;联系人:郭 瑞

    征集邮箱:hsylldk@126.com;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陶利西街锡林公园内华春公司二楼绿地科

  五、征集活动作品评选方式

  1.主办单位对征集到的作品根据命名原则和要求进行初步筛选,将符合条件的作品公开面向社会进行投票,每个公园名称一人一票,根据投票结果,各公园名称作品前5名入围最终评选;

  2.入围作品将在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网站、新闻媒体、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评选,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15个最佳命名作品。

  六、征集活动奖项设置

(一)入围作品75个,奖励呼和浩特市大青山野生动物园门票3张或庭院绿化美化推广示范应用花籽200克;

(二)最佳命名作品15个,奖励人民币500元/个(含税奖励)。

  七、法律声明

  1.参与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参与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参与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和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责任。

  2.投稿作品以个人为单位;如有多人合作的,必须在《呼和浩特市公、游园名称征集登记表》中清楚列明每个参与者的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3.参与者向主办单位提供命名名称及理由行为,即视为同意本声明。所征名称一经采用,作品相应著作权、使用权和在任何媒体的发布权均主办单位所有,且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4.参与者均应按照主办单位公布的规则,提供相关材料。主办单位在获得呼和浩特市政府正式命名批复后,根据批复采用的地名支付奖金。如出现相同名称或者投票数量相同的作品,按照主办单位收到《呼和浩特市公、游园名称征集登记表》的先后顺序确定最终入围者或者获奖者。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所有。未尽事宜,均由主办单位进一步明确或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