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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拟采购公众责任险        比选公告

来源: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3-28 15:30   

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采用比选采购方式,采购公园公众责任保险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年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2、保险时间:2023714日——2024713

3、项目说明:对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所管辖范围内的公园公众责任保险进行采购;

4、项目范围: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位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以南,石羊桥路以西,公园东路以东,大学西街以北,公园所辖区域面积约为46公顷,其中水域面积约10公顷。

5、赔偿限额:公众责任保险相关内容情况:

技术规格、参数

金额

1.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500万元;

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不低于200万元;

3.每次事故每人伤亡赔偿限额

不低于50万元

4.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免赔额

不高于200

5.每次事故人身伤亡无免赔

/

6.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赔偿限额

不低于5万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须在公告期内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任意一项的供应商,采购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并提供网页截图证明材料;

4、供应商应具备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省级分网的备案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法、时间、地点、方式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于2023329日—20233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办公室递交报名材料。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采购人处获取比选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4.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2信用截图,网站截图证明材料(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第3条内容);

4.3备案资格网站截图证明材料(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提供不全视为无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第4条内容);

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注:(1)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予以确认,提交一式两份胶封,同时提供证件原件,证件不全或过期、不符合要求、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不一致的拒绝接受;(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四、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344日上午09:30

比选地点: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比选时间:202344日上午09:30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南路青城公园办公楼。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

联 系 人:赵女士

地    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南路137

联系电话:0471-6924128

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