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1-22 16:09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植物园园区春节亮化服务比选采购。
2、项目编号:(内部)HHHTSZWY-2025-06。
3、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是根据呼和浩特市植物园园内春节期间氛围亮化及文化展示项目服务需要进行的比选采购,本项目共分两包,一包为呼和浩特市植物园园区春节亮化摆件租用,二包为呼和浩特市植物园园区春节亮化服务,注: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4、项目服务内容
行道树及绿化带挂饰、路灯挂饰、泛光照明、灯光装饰插件、摆件、大型花灯等。
5、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柒拾伍万玖仟陆佰玖拾陆元整(759696.00元),其中第一包预算金额为肆拾叁万肆仟叁佰零肆元整(434304.00),第二包预算金额为叁拾贰万伍仟叁佰玖拾贰元整(325392)。
6、项目采购数量及内容见下表
一包
呼和浩特市植物园园区春节亮化摆件租用限价表 | ||||||||
序号 |
名称 |
内容介绍 |
单位 |
数量 |
拦标单价(元) |
拦标总价(元) |
图饰 |
备注 |
1 |
灯光装饰插件摆件 |
高度1m以下灯光氛围插件摆件 |
件 |
18 |
175 |
3150 |
|
包含灯光装饰插件摆件、花灯组件、泛光照明以及安装、调试、运费、机械等一切费用 |
2 |
高度1-3m插件、摆件 |
件 |
13 |
750 |
9750 |
| ||
3 |
花灯组件 |
春扇花开、荷塘月色大型花灯,高度5米以上,长度12米以上 |
套 |
2 |
160000 |
320000 |
| |
4 |
泛光照明 |
投光灯等不同灯具根据现场情况需要,对植物及街景摆件进行泛光照明以补光及色彩烘托 |
套 |
150 |
110 |
16500 |
||
5 |
拆除、运输费用 |
项 |
1 |
25000 |
25000 |
|||
拦标小计(元) |
374400 |
|||||||
6 |
设计费 |
项 |
2% |
7488 |
||||
7 |
管理费 |
项 |
3% |
11232 |
||||
8 |
税费 |
项 |
1% |
3744 |
||||
9 |
利润 |
项 |
10% |
37440 |
||||
拦标小计(元) |
59904 |
|||||||
一包拦标合计(元) |
434304 |
二包:
呼和浩特市植物园园区春节亮化服务限价表 | ||||||||
序号 |
名称 |
内容介绍 |
单位 |
数量 |
拦标单价(元) |
拦标总价(元) |
图饰 |
备注 |
1 |
植物装饰-树木挂饰 |
根据树形大小,挂件数量5-8个不等,树干灯带 |
棵 |
128 |
980 |
125440 |
|
包含材料费以及安装、调试、运输、机械等一切费用 |
2 |
植物装饰-树木挂饰 |
根据树形大小,挂件数量10-40个不等,树枝绑柿子、枫叶、花枝 |
棵 |
59 |
680 |
40120 |
| |
3 |
其他绿植亮化 |
其他灌木亮化 |
平米 |
650 |
58 |
37700 |
| |
4 |
植物缠串 |
树木缠串 |
棵 |
25 |
850 |
21250 |
| |
5 |
电线电缆及辅材 |
电缆、电线、线管、开关、控制箱等,根据现场需要配置 |
项 |
1 |
36000 |
36000 |
||
6 |
拆除、运输费用 |
项 |
1 |
20000 |
20000 |
|||
拦标小计(元) |
280510 |
|||||||
7 |
设计费 |
项 |
2% |
5610 |
||||
8 |
管理费 |
项 |
3% |
8415 |
||||
9 |
税费 |
项 |
1% |
2805 |
||||
10 |
利润 |
项 |
10% |
28051 |
||||
拦标小计(元) |
44882 |
|||||||
二包拦标合计(元) |
325392 |
7、项目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亮化材料安装日期截止到2025年2月4日。
8、本项目根据比选结果,以《呼和浩特市植物园园区春节亮化服务比选采购合同》为前提,依据中标人投标单价及采购人实际用工量据实结算。经采购人验收核量认定后,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正规发票后,采购人根据财政拨款进度据实结算。
由于采购人是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恕不接受支付预付款和定金。供应商中标的投标报价为最终结算单价,合同期内不得调整。
采购人履行付款审批手续,审批期间不视为逾期违约。
9、服务地点:
呼和浩特市植物园园区内。
10、比选采购要求:
(1)服务期间所有亮化材料安装必须保证作业安全,不能破坏周边环境和绿地、植物、公共设施。
(2)服务期间所有亮化材料必须进行安装后调试,确保各种设施可正常使用。
(3)采购人只提供不多于1万米的铝线及部分灯笼及仿真花枝,其余亮化用主材及辅材皆由供应商提供。
(4)供应商所供亮化材料必须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国标产品,供应商不能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如因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由中标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5)供应商如果中标,在呼市植物园园区亮化服务作业期间所用人工、机械、车辆、用水、用电、人员伤亡的一切安全责任及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6)供应商所供亮化材料的外观、质量、性能和规格均满足采购人采购要求。
(7)合同期内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如供应商所提供的亮化材料安装后发生故障,起不到亮化作用,影响亮化效果,供应商应免费更换维修亮化材料,维修时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收取维修材料费及人工费。
二、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材料与比选材料于采购人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呼和浩特市植物园丝绸之路公园B区办公室。
2、报名时间和地点时间:
时间:2025年1月22日至1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地点:呼和浩特市植物园丝绸之路公园B区办公室。
3、报名联系人及电话:侯蕊15754710912
四、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一)报名材料(一式两份,装订并加盖公章)
(一)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1、供应商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一填写,如法人自己报名,可不提供此项),委托书体现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二)比选材料(请按照以下顺序使用拉杆夹装订或胶装成册,一式叁份,必须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公章,比选材料必须有目录页)比选材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一填写,如法人自己报名,可不提供此项),委托书必须体现授权人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4、加盖公章的报价表(按照附表一(一包),附表二(二包)报价),供应商对各项目分项所报单价不得超过该项目采购人的拦标单价,同时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拦标总价;对于各项目全部分项均须报价,不得出现缺项;每个分项报价严格按照投标单价与数量(或工作量)的乘积得出,不允许出现计算偏差或失误,如不按要求进行报价出现任何问题,均以无效报价处理;
5、加盖公章的供应商提供亮化材料的质量承诺书(应包含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的承诺)格式自拟;
6、加盖公章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按照附件二填写);
7、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公章),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注:(1)不加盖公章不密封视为无效投标;
(2)所有品类的单价和总价都不得超出采购人采购报价表中的拦标单价和拦标总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报价开启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月26日(星期日)下午3:00
地点:丁香南路丝绸之路公园B区呼和浩特市植物园办公楼会议室。
六、比选方法:
(一)比选小组成员
本次比选小组成员由三名评审委员组成:呼和浩特市植物园三重一大会议确定的比选小组成员中随机抽取一名(必须是由我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及向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申请的评审专家二名。
(二)此次比选过程全程由呼和浩特市植物园相关纪检人员进行监督
(三)评审小组成员对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进行评审
1、供应商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一填写,如法人自己报名,可不提供此项),委托书必须体现授权人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4、加盖公章的报价表(按照附表一(一包),附表二(二包)报价),供应商对各项目分项所报单价不得超过该项目采购人的拦标单价,同时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拦标总价;对于各项目全部分项均须报价,不得出现缺项;每个分项报价严格按照投标单价与数量(或工作量)的乘积得出,不允许出现计算偏差或失误,如不按要求进行报价出现任何问题,均以无效报价处理。
5、加盖公章的供应商提供亮化材料的质量承诺书(应包含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的承诺)格式自拟。
6、加盖公章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按照附件二填写)。
7、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公章),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注:(1)不加盖公章不密封视为无效投标;
(2)所有品类的单价和总价都不得超出采购人采购报价表中的拦标单价和拦标总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本次比选评审办法采用低价中标法,第一步首先评审小组成员对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进行评审,第二步每位评审小组成员对所有报名供应商的报价清单进行比较和排名,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供应商,首选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此次比选采购的中标人,如果报价相同,评审成员根据亮化材料的质量承诺书的内容择优确定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将顺延。
七、比选结果公示: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官网及呼和浩特市植物园公示栏进行公示。
八、合同的签署
1、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应按采购人要求的日期签订书面合同。
2、书面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采购人执叁份,中标人执壹份。
3、如果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3日未能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则可取消其中选资格。
九、合同附件
1、加盖公章的供应商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与投标时一致)。
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壹份(与投标时一致)。
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壹份(与投标时一致)。
4、加盖公章的报价表壹份(与投标时一致)。
5、加盖公章的供应商提供亮化材料的质量承诺书壹份(与投标时一致)
6、加盖公章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壹份(与投标时一致)。
7、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开户信息扫描件壹份。
8、加盖公章的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壹份(与投标时一致)。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植物园
2025年1月22日
附件一: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