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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管理二处移植树木经验总结

来源:无 发布时间:2019-03-15 00:00   

近年来,随着呼和浩特市园林绿化建设快速发展,绿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正在向全国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稳步迈进。但伴随城市建设高速发展,因地铁、快速路、公交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建设项目日益多,在移植树木过程中,园林部门积累了一定经验,为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

呼市园林绿化管理二处按照工作安排,积极推进了相关负责路段的树木移植工作,在移植树木、非法破坏绿地的工作中积累了以下经验:

一、正常占用绿地(移植、修剪)工作

主要流程如下: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完成市城管执法局与市园林局的相关审批→市园林局绿地管理科、二处分管领导、二处综治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符合条件的养护单位对接移植工作→二处综治科核算《树木移植备案表》并做出移植预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树木移植单位根据预算签订合同并做移植树木准备工作→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对移植范围进行施工围挡→符合条件的养护单位按照移植技术规范开展移植工作→临时占用绿地,施工完毕后需恢复绿地的项目。

二、非法破坏、占用绿地工作

流程如下:管区班组长(第一责任人)发现非法破坏、占用绿地情况→通知二处分管综治领导与综治科→通知市园林局绿地管理科负责人,或由综治科通知市城管执法局进行现场勘验,同时将案件移交至市城管执法局→综治科对已破坏的绿地进行恢复费用核算→发函至市城管执法局将案件情况说明,等待回复→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树木移植单位对接,对破坏的绿地进行补偿并恢复(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自行恢复或养护单位恢复)。

三、交通事故破坏绿地

流程如下(两种):

1.管区班组长通知二处分管综治领导与综治科张智→经交通管理局事故科→二处分管领导、综治科、肇事方和符合条件的养护单位对现场进行勘验并核算破坏绿地费用→保险公司、交通管理局事故科核算定损→保险公司补偿恢复绿地费用至符合条件的养护单位并进行恢复。

2.管区班组长通知二处分管综治领导与综治科→二处分管领导、综治科、肇事方和符合条件的养护单位对现场进行勘验并核算破坏绿地费用→肇事方直接补偿恢复费用给符合条件的养护单位并进行绿地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