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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工作内容

来源:无 发布时间:2018-04-28 00:00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十种表现”工作内容

一、聚焦五个领域

脱贫攻坚领域

1、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安排部署态度不坚定、工作不扎实,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等问题;

  2、盲目决策、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算账脱贫、被动脱贫,贫困旗县、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

 3、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信息采集、对象识别、措施到户、资金分配、项目安排、脱贫成效不精准等问题;

 4、对信访事项不重视、驻村工作队不驻村、频繁检查评比等问题;

  5、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存在的问题应发现而末发现,发现后不  置不报告,以及查处宽松软等问题。

政府债务化解

 1、不积极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工作安排,未按照时间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化解旧债等问题;

 2、寅吃卯粮、过度超前、巨额融资,盲目上马不切实际项目等问题;

 3、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新债,顶风违规举债,造成债务风险失控等问题;

 4、不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恶意拖欠政府项目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导致情绪对立、矛盾激化等问题;

 5、违规挤占挪用其他专项资金化解债务,搞虚假化债、数字化债等问题;

 6、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截留、挪用、套取偿债资金,造成资金损失等问题。

政府资金管理领域

1、财政虚增空转,经济统计数据造假等问题;

 2、违规向企业随意出借政府资金,且长期不收回,或根本无法收回等问题;

 3、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核减工程造价款,违规高价回收土地出让权、探矿权、经营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等问题;

 4、利用多个融资平台,多个项目相互担保、相互抵押等问题;

 5、以抵押政府资产等方式,违规为企业担保等问题;以各种名义扣拨、滞拨、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擅自转移、变更用途、私自存储等问题;

  6、同一项目“多渠道、多名目”,多头申报、虚报冒领,骗取政府资金等问题。

 党内政治生活领域

 1、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对党的主张妄加评论、胡乱猜测,不加辨别、随意传播等问题;

 2、执行党章党规不坚决,搞变通做“选择题”、抓落实做“简答题”等问题;

 3、不按组织程序办事,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发扬民主不够等问题;

  4、“萝卜招聘”“带病提拔”、近亲繁殖等违规选人用人问题;

5、党内无原则“一团和气”,批评与自我批评“甜味”过重、“辣味”不足等问题;

 6、党内政治生活不落实,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造假,警示教育庸俗化,敷衍了事、应付检查等问题;

  7、违反组织程序发展党员、召开会议、组织选举、任命党内职务等问题;领导干部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抄袭发言材料、找人代写笔记等问题。

  基层社会管理领域

1、基层单位“三务”(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内容单一、以虚避实,不规范、不透明,图形式、走过场等问题;

2、由于上级单位监督不力,致使基层单位家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控制基层政权、攫取经济利益等问题;

3、民生保障问题上搞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甚至私分挪用等问题;

4、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态度冷漠、简单了事,历史遗留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导致社会矛盾由“小事情”演变成大事件等问题;

5、在公共服务方面,由于分配不公、机会不公、规则不公,导致矛盾激化等问题;

6、基层党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监管不力,辖区非法宗教活动甚至邪教活动放任自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

二、严查“四种行为”

严肃查处“不作为”。处置矛盾回避问题、推诿扯皮,接受任务拈轻怕重、挑肥拣瘦,面对困难退避三舍、左推右挡,推动工作蜻蜒点水、瞻前顾后,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讨价还价,推进改革虚于应付、缩手缩脚,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爱惜羽毛、充当好人,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抵制、不斗争、不敢较真碰硬,以及服务承诺不兑现,态度冷硬、推三阻四等行为。

严肃查处“假作为”。不从实际出发、不顾民生民力、不顾长远利益,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行为;落实上级安排部署“轮流圈阅”“层层转发”,虚张声势不干活等行为;“喊口号很积极,行动上难见影”,热衷于开会等于落实、发文等于做过,表态多、调门高,摆姿态、做样子等光说不练的行为;大事小事层层请示汇报,貌似卖力、实则装样,蒙骗上级、糊弄群众,尸位素餐、消极应付等行为;“编数据”“做假账”,搞虚假繁荣、“数据政绩”等行为。

严肃查处“乱作为”。用权任性、放纵妄为,执纪违纪、执法犯法,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充当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护伞”等行为;不守纪律、不守规矩,违规行使自由裁量权等行为;专权弄政、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款物分配等事项中办事不公等行为;拿回扣、收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

严肃查处“慢作为”。对上级安排部署贯彻不及时、落实打折扣,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等行为;墨守成规、精神萎靡不振,工作安于现状、事业随意而为,怕麻烦、怕事多、怕得罪人,不求有功等行为;遇事等待观望、议而不定、决而不行,作风拖沓、贻误工作落实时机等行为。

 


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内容

整治对象: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基层单位和个人。

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在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指挥机构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津补贴等问题;

2.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不负责任、拖拉推诿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