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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1 发布时间:2020-05-25 11:38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0年 5 月15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相当正处级事业单位。

(二)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政策及有关规定。

2、承担城市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制定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年度生产维护及基建、工程维修计划。

3、    承担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苗木采购、施工等工作。

4、承担城市公园、游园、道路、环城水系、动物园、游乐园及附属绿地的规划、建设和养管工作。

5、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的宣传及园林绿化单位的建设工作。指导旗县区园林绿化工作。

6、筹备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中心本级预算和中心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中心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22家,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1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家。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601人,实有1375人,离退休784人。

(二)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2

呼和浩特市园林管理局绿化管理一处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3

呼和浩特市园林管理局绿化管理二处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4

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管理处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5

呼和浩特市满都海公园管理处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6

呼和浩特市公主府公园管理处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7

呼和浩特市北郊公园管理处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8

呼和浩特市园林第二苗圃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9

呼和浩特市园林第三苗圃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10

呼和浩特市园林项目综合服务中心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11

呼和浩特市园林科研植保站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12

呼和浩特市新华公园管理处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13

呼和浩特市阿尔泰游乐园管理处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14

呼和浩特市湿地公园管理处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15

呼和浩特市动物园管理处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16

呼和浩特市扎达盖公园管理处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17

呼和浩特市绕城道路绿化管理处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18

呼和浩特市园林第一苗圃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19

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公园管理处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20

呼和浩特市乌素图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21

呼和浩特市环城水系绿化管理处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22

呼和浩特市园林科研所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45413.36 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7076.91  万元,下降27.33 %,减少主要是由于2020年项目资金拨款减少。

支出预算 45413.36 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7076.91  万元,下降27.33 %,减少主要是由于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6000万元,其中苗木采购支出减少7000万元,偿还历年欠款支出减少9000万元。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 45413.3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1413.36 万元,占比 69.1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14000  万元,占比30.83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 0 万元,占比 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 万元,占比 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45413.3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413.36 万元,占比 16.32 %;项目支出 38000 万元,占比 83.68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 0 %。

主要用于单位机构运转、园林绿化基础养护、基础设施维护提升苗木采购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45413.36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1413.3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400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59.88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17.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离退休费支出等。

2、卫生健康支出 277.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20.81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生育保险缴费支出等。

3、城乡社区支出29204.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6706.47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性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工伤、失业保险支出、园林绿化维护支出等。

 4、  住房保障支出571.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2.1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购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400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000 万元,下降41.67 %。主要用于园林绿化养护、苗木采购等。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9.41万元,下降10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4  万元,下降10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无变化,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 1.08 万元,下降 100 %。减少主要是由于本年度无计划出国人员。

2、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1.45 万元,下降 100  %,本年预算与上年执行数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96万元,下降10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 7.32 万元,下降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与上年预算无变化,本年预算与上年执行数都为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  7.96万元,下降100 %,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32万元,下降100 %。减少主要是由于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1698.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5966.0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245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5487.61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共有车辆 293  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 2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2个,公开绩效目标26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81.25%。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7183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7.8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敏      联系电话:6295291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以总表形式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样式见自治区部门预算公开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