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园林建设 发布时间:2020-09-22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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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政策及有关规定。
2、承担城市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制定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年度生产维护及基建、工程维修计划。
承担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苗木采购、施工等工作。
4、承担城市公园、游园、道路、环城水系、动物园、游乐园及附属绿地的规划、建设和养管工作。
5、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的宣传及园林绿化单位的建设工作。指导旗县区园林绿化工作。
6、筹备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相当正处级事业单位。
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中心本级及下设独立核算单位共有22家,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1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家。
人员基本情况:2019年末,实有在职621人,离退休790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2019年本部门综合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总收入为66183.38万元,比年初预算下达收入62490.27万元增加3693.11万元。
2019年本部门总支出为65881.93万元,比年初预算下达支出62490.27万元增加3391.66万元。
以上增长原因:一是增拨在职人员正常晋级薪资;二是增拨在职人员准备期职业年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费;三是支付历年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及苗木欠款。
2、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为66183.37万元,比年初预算下达支出62490.27万元,增加3693.1万元。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为65881.88万元,比年初预算下达支出 62490.27万元,增加3391.61万元。
以上增长原因:一是增拨在职人员正常晋级薪资;二是增拨在职人员准备期职业年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费;三是支付历年和本年度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及苗木欠款。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68,009.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6,183.3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825.72万元;支出总计68,009.11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27.18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354.85万元,下降3.30%;支出总计减少2,354.85万元,下降3.30%。主要原因:一是因为本年度其他收入减少;二是本年度预算内政府性基金未足额拨付到位。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6,183.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183.37万元,占100.0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0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5,88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35.23万元,占15.40%;项目支出55,746.70万元,占84.6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7,703.4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520.11万元;支出总计67,703.4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821.6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4,879.38万元,增长7.80%;支出增加4,879.38万元,增长7.80%。主要原因:一是增拨在职人员正常晋级薪资;二是增拨在职人员准备期职业年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费;三是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款和苗木款增加。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6,08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35.18万元,占22.00%;项目支出35,952.86万元,占78.0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35.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31.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10.49万元、津贴补贴1428.76万元、奖金7.54万元、绩效工资1475.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59.9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97.0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6.17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0.06万元、住房公积金518.0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6.26万元、离休费1.57万元、退休费443.90万元、抚恤金43.25万元、生活补助33.62万元、医疗费补助3.54万元、奖励金0.6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2万元,较上年增加955.4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用经费403.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1.58万元、印刷费3.05万元、咨询费1.5万元、手续费0.02万元、电费6.01万元、邮电费11.6万元、 取暖费10.58万元、差旅费39.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08万元、维修(护)费22.05万元、会议费1.99万元、 培训费1.56万元、专用材料费1.44万元、劳务费35.02万元、委托业务费9.66万元、福利费108.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2万元、其他交通费24.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1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8.1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2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14万元,较上年减少68.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在职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9.24万元,支出决算为8.40万元,完成预算的90.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7.96万元,支出决算为7.32万元,完成预算的92.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我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特别是公务接待费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8.4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8万元,占12.9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2万元,占87.1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8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主要用于出国交流访问及项目洽谈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较上年减少1.7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出国交流访问国家、城市及时间较上年减少,因此费用相应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32万元,用于公务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车均运维费1.22万元,较上年减少2.4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按照“三公”经费逐年递减的原则,最大限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无变化。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按照年初目标任务,及时将维护费分解下达至各二级单位,并圆满完成了预算指标各项任务,园林维护项目经费支出绩效综合评价为良好,项目目标内容合理明确;决策过程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将全部到位资金拨付至负责维护工作的各单位,资金分配办法明确,分配结果较为合理,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对改善我市的生态环境、提高我市居民的生活质量起到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
不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对年度实施的项目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评价结果进行公开,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呼财绩〔2019〕3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单位检查支出项目资金有关账目,收集整理项目资金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二级单位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总结,将我单位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概况
呼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下设21个单位,主要承担呼和浩特市公园、游园、道路绿化、动物园、游乐园等园林绿地建设、管理工作及绿地改造提升、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工作,主要由各下设单位负责实施具体工作,呼市园林园林建设服务中心起到监管职责。项目基本性质为园林维护项目。
2019年我单位按照年初目标任务,及时将维护费分解下达至各下设单位,并圆满完成了预算指标各项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
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提高市级绿地的养护精度。
(2)绩效指标设定情况: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与分级管理等原则,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大方面的内容,对2019年呼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维护项目经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遵循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经济性原则编辑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项目绩效评价过程中不仅对本年度的绩效情况做了详细的了解,也对明年工作指标体系的调整做了充足的准备。
2、综合评价结论
2019年呼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园林维护项目经费支出绩效综合评价为良好,项目目标内容合理明确;决策过程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将全部到位资金拨付负责进行维护的各单位,资金分配办法明确,分配结果较为合理。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项目完成数量
今年我单位绿化养护及景观提升改造面积达12585.4公顷,新植、补植苗木成活率达到90%,实施进度达到100%,按时按期完成了本年度园林建设工作。
b.项目完成质量
2019年圆满完成了预期产出,实现了预期质量的标准水平。
c.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实施机构为呼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2019年项目实施范围为城市内绿地,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19年12月31日完成。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加强日常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d.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今年我单位节约成本,科学管理,不断加强我单位的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单位项目维护费的财政资金使用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本年度加大提升了我市绿化环境质量,使居民生活居住环境得到改善,城市绿地率保持稳定有所增长,绿化覆盖率保持稳定。
b.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按照“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生态优先”的理念,从构建全市大生态的角度出发,不断加大城郊、环城、环路、环河绿化力度,显著提升了人居环境品质,有力改善了城市整体环境面貌,园林绿化作为城市建设其中重要的一环,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已深入人心。今年我单位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热点问题开展工作,成效显著。
c.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园林绿化建设及养护是持续性、长效性的工作,只有高质量、高水平的养护管理,才能做好我市的绿化建设及养护工作,只有努力提高绿化管理水平,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才能使园林绿化发挥更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各媒体的相关报道及我单位的公众反响,一年的工作得到了市民的肯定,统计结果为公众满意度良好。
呼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2019年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指标进行工作,针对绩效评价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增强绩效评价工作的约束力。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79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22.63万元,增长(降低)56.3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较上年增加门户网站技术服务费;二是本年度公车补贴计入其他交通费用科目,上年计入津贴补贴科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691.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9.25万元,比2018年增加265.17万元,增长24.00%,主要原因是: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要求,符合条件的按要求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与2018年无变化;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22.36万元,比2018年增加2,821.71万元,增长(降低)43.40%,主要原因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思路,本年度我单位在园林绿化养管工作中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39.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4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39.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4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9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交换;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91辆,均为园林绿化业务用车,如:洒水车、卡车、轿车、扫地车、吸污车、垃圾车、多用途车、自卸车、吊车、自卸三轮车、燃油观光车等,主要是用于公游园、道路绿化拉运苗木、材料、工具,园内安全生产巡逻,游客园内光,绿化施工及浇水,植保用车,垃圾转运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主要是中型挖掘机,用于绿化养护维护工作,比2018年无变化;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考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敏 联系电话:0471-6295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