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园林建设 发布时间:2021-08-03 15:49
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公园对拟实施
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公园现就2021年拟实施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公园对拟实施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2、此次比选确定一家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3、对拟实施项目内容及分项情况:
对成吉思汗公园2021年度拟实施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服务。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代理人需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备案的代理机构;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中国裁判文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满三年且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准备材料送达时间和地点
1、材料送达时间: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
2、材料报送方式:现场送达
3、材料报送地点: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公园办公室
四、准备材料内容
1、报名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4、近三年代理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2018年、2019年、2020年);
5、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
6、其他材料:
(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提供“中国裁判文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3)查询不良记录(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第4条内容)网站截图证明材料(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5)提供代理优惠价格承诺,提供代理服务方案等材料。
(6)代理机构觉得其他的必要资料。
注: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予以确认,提交一式两份。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公园
联 系 人: 孔凡霞
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展东路1号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公园
联系电话: 0471-6567417
注:报名人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
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公园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