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拟实施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来源:市园林建设 发布时间:2021-12-20 17:00   

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现就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2022年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2022年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比选

2、结算造价咨询服务费金额(项目服务费由需方按照2022年实际工作计划确定)

3、此次比选确定1家造价咨询服务机构。

4、拟实施项目服务内容及期限

造价咨询服务内容:2022年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拟实施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具体项目内容由需方按照2022年实际工作计划确定)

造价咨询服务期限:确定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5、比选方式: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3、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师工程师资格;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满三年且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准备材料送达时间和地点

1、材料送达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10:00—12:00,下午15:00—17:00;

2、材料报送方式:现场送达;

3、材料报送地点:赛罕区丁香路丝绸之路公园E区二楼201室

四、准备材料内容: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期内的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材料

5.1提供近3个月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凭证(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

5.2提供近3个月单位纳税的凭证(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

5.3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供应商报名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需提供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5.4提供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予以确认,提交一份。

五、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纸质递交)

开标地点:赛罕区丁香路丝绸之路公园E区二楼205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详细地址:赛罕区丁香路丝绸之路公园E区二楼205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

联 系 人:张平

联系电话:0471-6555370

注:报名人应全程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