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园林建设 发布时间:2022-04-06 15:10
呼和浩特市满都海公园采用比选采购方式,采购公园公众责任保险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满都海公园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2、保险时间:自签订合同起一年;
3、项目说明:对呼和浩特市满都海公园所管辖范围内的公园公众责任保险进行采购;
4、项目范围:满都海公园养管范围。具体包括满都海公园18公顷,春度廉政文化公园11.22公顷,乌兰察布路游园1.95公顷,四千米游园2.63公顷,新城宾馆南墙绿地0.1644公顷。
5、赔偿限额:
公众责任保险相关内容情况:
技术规格、参数 |
金额 |
1.累计赔偿限额 |
不低于500万元 |
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不低于200万元 |
3.每次事故每人伤亡赔偿限额 |
不低于50万元 |
4.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免赔额 |
不高于200元 |
5.每次事故人身伤亡无免赔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须在公告期内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任意一项的供应商,采购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并提供网页截图证明材料;
4、供应商应具备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省级分网的备案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法、时间、地点、方式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根据要求出具比选文件,并于2022年4月11日上午10:00前密封交到呼和浩特市满都海公园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比选文件内容:
1、报价一览表(0-20分);
2、根据要求的赔偿限额出具保险方案(每项0-10分、共5项满分50分);
3、商务部分(30分):
3.1提供近三年与本项目相关业绩,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
3.2信用截图,网站截图证明材料(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第3条内容);
3.3备案资格网站截图证明材料(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提供不全视为无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第4条内容);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3.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注:(1)所有文件须逐页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2)递交比选文件时供应商需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4月11日上午10:00(密封递交);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满都海公园园内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2年4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满都海公园园内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呼和浩特市满都海公园
联系人:彭佳媛
地址:呼和浩特市满都海公园园内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17704800917
注:投标人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出示青城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