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园林建设 发布时间:2022-04-12 11:47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在决策咨询、法律诉讼、签订合同等方面的作用,本中心按照公开、公正、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为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提供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比选
2、此次比选确定1家律师事务所
3、服务内容及期限
服务内容: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法律顾问(具体项目内容详见本比选文件第四章)
服务期限:一年
4、比选方式: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网站截图;
说明: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内容截图查询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时选择首页“高级检索”,“全文检索”输入单位名称,“案由”选择“刑事案由”中的“贪污贿赂”,“法院层别”选择“全部”。
3、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提供网页截图证明材料;
4、项目的负责人须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
5、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内,到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财务科递交报名材料。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采购人处获取比选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4.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2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第2条内容);
4.3信用截图,网站截图证明材料(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第3条内容);
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注:(1)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予以确认,提交一式两份胶封,同时提供证件原件,证件不全或过期、不符合要求、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不一致的拒绝接受;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四、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4月25日(纸质递交)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2年4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公园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李亭萱
地 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公园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电话:0471-6295291
注:投标人应全程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