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网站首页
  • 园林动态
  • 三务公开
  • 政民互动
  • 园林科研
  •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首页 > 三务公开 > 公告公示

2022年度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办公用品采购询价公告

来源:市园林建设 发布时间:2022-05-24 11:08   


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拟采购2022年度办公用品,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采购单位

名    称: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

地    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南路137号

邮    编:010010

二、概况

采购名称:2022年度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办公用品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22年12月31日。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已完成三证合一并办理新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则可仅提供新版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二)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开户许证复印件;

(三)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价单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5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3:00—5:00时,到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南门二层办公楼递交响应资料并获取报价单。如有疑问可致电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采购办公室。

五、递交报价单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报价单截止时间:2022年5月27日9:3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报价单地点:密封报价单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逾期送达的,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

  联 系 人:赵女士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南路137号

 联系电话:0471-6924128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 video 标签。
上一篇: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拟采购公众责任险比选公告 下一篇:呼和浩特市滨河景观养护中心 2022年栈道制作、安装比价结果公示
  • 中国政府网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71-6295939

监督电话:0471-6295310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公园

蒙ICP备2021000180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402000434号

(建议您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网站)
无障碍浏览 长辈版 退出长辈版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 网站首页
  • 园林动态
  • 三务公开
  • 政民互动
  • 园林科研
  •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务公开 > 公告公示
2022年度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办公用品采购询价公告
来  源:市园林建设 发布时间:2022-05-24 11:08


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拟采购2022年度办公用品,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采购单位

名    称: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

地    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南路137号

邮    编:010010

二、概况

采购名称:2022年度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办公用品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22年12月31日。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已完成三证合一并办理新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则可仅提供新版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二)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开户许证复印件;

(三)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价单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5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3:00—5:00时,到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南门二层办公楼递交响应资料并获取报价单。如有疑问可致电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采购办公室。

五、递交报价单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报价单截止时间:2022年5月27日9:3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报价单地点:密封报价单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逾期送达的,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

  联 系 人:赵女士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南路137号

 联系电话:0471-6924128



  • 移动版
  • 电脑版
  •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0471-6295939  监督电话:0471-6295310
  •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公园
  • 蒙ICP备2021000180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4020004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