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20 16:20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采购人为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按照公开、公正、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比选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2023年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法律顾问服务
2.项目金额:1万元(含税)
3.服务期限:2023年4月13日——2024年4月12日
4.采购内容:
为了切实维护和保障本单位合法权益,为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支撑和服务,为基层处理疑难法律问题提供专业保障,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拟选聘一家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作为法律顾问单位,为公园出具专业化的法律咨询、论证意见和建议,提供诉讼案件代理服务和法律专业培训服务。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供应商应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网站截图;
(7)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提供网页截图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3:30—17:00时内,到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递交报名材料。
如报名资料符合条件,比选采购文件将在报名截止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人预留的邮箱,敬请自行查询并仔细阅读采购文件,采购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疑问可致电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办公室。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响应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4.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2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4.3信用截图,网站截图证明材料(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1)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予以确认,提交一份胶封,同时提供证件原件,证件不全或过期、不符合要求、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不一致的拒绝接受;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比选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比选地点: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一楼会议室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南路青城公园办公室一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
联 系 人:赵女士
地 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南路137号
联系电话:0471-6924128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71-6295939
监督电话:0471-6295310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公园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采购人为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按照公开、公正、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比选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2023年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法律顾问服务
2.项目金额:1万元(含税)
3.服务期限:2023年4月13日——2024年4月12日
4.采购内容:
为了切实维护和保障本单位合法权益,为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支撑和服务,为基层处理疑难法律问题提供专业保障,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拟选聘一家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作为法律顾问单位,为公园出具专业化的法律咨询、论证意见和建议,提供诉讼案件代理服务和法律专业培训服务。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供应商应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网站截图;
(7)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提供网页截图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3:30—17:00时内,到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递交报名材料。
如报名资料符合条件,比选采购文件将在报名截止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人预留的邮箱,敬请自行查询并仔细阅读采购文件,采购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疑问可致电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办公室。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响应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4.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2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4.3信用截图,网站截图证明材料(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1)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予以确认,提交一份胶封,同时提供证件原件,证件不全或过期、不符合要求、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不一致的拒绝接受;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比选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比选地点: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一楼会议室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南路青城公园办公室一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
联 系 人:赵女士
地 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南路137号
联系电话:0471-6924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