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3-06 14:10
比价编号:LHDYZX-2023-BX
一、比价条件
本项目是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采购车辆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而进行的比价采购,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3万元。该项目已具备比价条件,现进行公开比价。
二、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采购车辆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2、本项目为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采购公众责任保险服务进行采购,现对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采购车辆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进行比价采购。具体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采购车辆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明细详见附表。
3、项目采购数量及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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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范围 |
预算单价(元) |
备注 |
|
1 |
道路游园、公园所有树木及湖公众责任保险服务 |
1、绿化第一中心道路养管范围(详见服务要求);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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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北山公园养管范围(详见服务要求); |
3000 | |||
|
3、树木园养管范围(详见服务要求) |
2000 | |||
|
2 |
车辆公众责任保险服务 |
车辆公众责任保险服务(详见服务要求) |
23000 |
3.1具体内容:
1、比价申请人须按照上表内容填写分项报价明细表,所有表格原有内容不得删减。要求参与报价的公司必须按照《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明细报价表》中所有项目进行报价,报价表需打印填写,报价真实有效。填写完毕加盖公司的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表未加盖公章、报价文件袋未密封及超出报价规定期限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2、严格按照表格格式填写报价,不得合并、拆分单元格,且不得擅自修改表格格式及已有内容。针对分项所报单价不得超过该项的“单价限价”,同时总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全部分项均须报价,不得出现缺项;每个分项报价严格按照投标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得出。
3、该项目采用据实结算方式,限价表中数量仅为预估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养护各分项费用由投标报价(单价)*实际发生数量,得出实际发生总费用。
4、报价增减差价须以1元为额度。
5、结算方式:根据比价结果,以《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合同》为前提,依据投标单价及实际用量据实结算。经采购人验收核量认定后,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正规发票后,采购人根据财政拨款进度据实结算。
6、服务地址:采购人要求地点。
三、服务要求
1、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采购车辆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时限:自签订合同起一年。
2、材料要求:具体使用材料提供方,按照《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采购车辆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明细报价表》内要求执行。
3、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运费、税金、装卸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4、甲方将根据单位实际工作情况,使用《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采购车辆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明细报价表》中的部分或全部项目类型及数量。
5、乙方每项报价须切合实际,报价单需打印填写,不得虚报、乱报,如发生公司将被列入甲方采购黑名单,今后不得参与甲方的任何竞标、比价、采购事项及经营往来。
6、乙方必须提供优质可靠的保险服务,采购完成后,日常质保不得低于半年,否则,甲方对此项目不予结算。质保期维修所产生的材料及人工费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如若未按要求时限完成甲方规定的质保期维修服务,次数达到三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剩余未结清账款不予结算。
四、比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服务的营业执照;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比价;查询时间:发出比价文件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及个人不得参加比价活动。
4.本次比价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公告发布媒介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公众号
六、比价申请人报名
1.报名方式:电话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03月07日9:00至2023年03月09日17: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七、比价文件的获取
1.比价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3月07日9:00至2023年03月13日12: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八、递交比价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比价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价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3日上午15:00;
2.递交比价申请文件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丁香路与鄂尔多斯大街交汇处丝绸之路公园E区2楼会议室
3.比价时间:2023年03月13日下午15:00;
4.比价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丁香路与鄂尔多斯大街交汇处丝绸之路公园E区2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
地址:赛罕区丁香路丝绸之路公园E区二楼
联系人:张平
联系电话:0471-6555370 15947418109
微信:15947418109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71-6295939
监督电话:0471-6295310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公园
比价编号:LHDYZX-2023-BX
一、比价条件
本项目是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采购车辆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而进行的比价采购,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3万元。该项目已具备比价条件,现进行公开比价。
二、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采购车辆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2、本项目为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采购公众责任保险服务进行采购,现对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采购车辆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进行比价采购。具体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采购车辆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明细详见附表。
3、项目采购数量及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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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范围 |
预算单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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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道路游园、公园所有树木及湖公众责任保险服务 |
1、绿化第一中心道路养管范围(详见服务要求);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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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山公园养管范围(详见服务要求); |
3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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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树木园养管范围(详见服务要求) |
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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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车辆公众责任保险服务 |
车辆公众责任保险服务(详见服务要求) |
23000 |
3.1具体内容:
1、比价申请人须按照上表内容填写分项报价明细表,所有表格原有内容不得删减。要求参与报价的公司必须按照《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明细报价表》中所有项目进行报价,报价表需打印填写,报价真实有效。填写完毕加盖公司的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表未加盖公章、报价文件袋未密封及超出报价规定期限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2、严格按照表格格式填写报价,不得合并、拆分单元格,且不得擅自修改表格格式及已有内容。针对分项所报单价不得超过该项的“单价限价”,同时总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全部分项均须报价,不得出现缺项;每个分项报价严格按照投标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得出。
3、该项目采用据实结算方式,限价表中数量仅为预估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养护各分项费用由投标报价(单价)*实际发生数量,得出实际发生总费用。
4、报价增减差价须以1元为额度。
5、结算方式:根据比价结果,以《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合同》为前提,依据投标单价及实际用量据实结算。经采购人验收核量认定后,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正规发票后,采购人根据财政拨款进度据实结算。
6、服务地址:采购人要求地点。
三、服务要求
1、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采购车辆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时限:自签订合同起一年。
2、材料要求:具体使用材料提供方,按照《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采购车辆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明细报价表》内要求执行。
3、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运费、税金、装卸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4、甲方将根据单位实际工作情况,使用《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采购车辆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明细报价表》中的部分或全部项目类型及数量。
5、乙方每项报价须切合实际,报价单需打印填写,不得虚报、乱报,如发生公司将被列入甲方采购黑名单,今后不得参与甲方的任何竞标、比价、采购事项及经营往来。
6、乙方必须提供优质可靠的保险服务,采购完成后,日常质保不得低于半年,否则,甲方对此项目不予结算。质保期维修所产生的材料及人工费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如若未按要求时限完成甲方规定的质保期维修服务,次数达到三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剩余未结清账款不予结算。
四、比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服务的营业执照;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比价;查询时间:发出比价文件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及个人不得参加比价活动。
4.本次比价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公告发布媒介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公众号
六、比价申请人报名
1.报名方式:电话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03月07日9:00至2023年03月09日17: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七、比价文件的获取
1.比价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3月07日9:00至2023年03月13日12: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八、递交比价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比价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价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3日上午15:00;
2.递交比价申请文件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丁香路与鄂尔多斯大街交汇处丝绸之路公园E区2楼会议室
3.比价时间:2023年03月13日下午15:00;
4.比价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丁香路与鄂尔多斯大街交汇处丝绸之路公园E区2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
地址:赛罕区丁香路丝绸之路公园E区二楼
联系人:张平
联系电话:0471-6555370 15947418109
微信:1594741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