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1-02 16:26
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度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所属分支机构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采购人为呼和浩特市园林综合保障中心。按照公开、公正、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比选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 项目名称:2024年度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所属分支机构法律顾问服务。
本项目分两个标包,其中第一包主要包括呼和浩特市动物园、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呼和浩特市阿尔泰游乐园等8家分支机构;第二包主要包括呼和浩特市满都海公园、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二中心等8家分支机构。
2. 项目金额: 1包8万元,2包8万元,共计16万元(含税)
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4. 采购内容:
为了切实维护和保障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所属分支机构合法权益,为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所属分支机构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支撑和服务,为基层处理疑难法律问题提供专业保障,呼和浩特市园林综合保障中心拟选聘两家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作为法律顾问单位,为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所属分支机构出具专业化的法律咨询、论证意见和建议,提供法律专业培训服务。(本项目不含仲裁和诉讼案件代理服务)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执业律师10人以上;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供应商应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网站截图;
7. 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提供网页截图证明材料;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5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3:30—17:00时内,到呼和浩特市园林综合保障中心办公楼一楼生产一部递交报名材料。
如报名资料符合条件,比选采购文件将在报名截止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人预留的邮箱,敬请自行查询并仔细阅读采购文件,采购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疑问可致电呼和浩特市园林综合保障中心办公室。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响应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4.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2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4.3信用截图,网站截图证明材料(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注:
(1)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予以确认,提交一份胶封,同时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证件不全或过期、不符合要求、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不一致的拒绝接受;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呼和浩特市园林综合保障中心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比选时间:2024年1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园林综合保障中心二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呼和浩特市园林综合保障中心
联 系 人:张女士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丁香路草原丝绸之路公园C区
联系电话:0471-4103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