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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青城公园)2024年监控设施维修新增安装监理服务比选公告

来源: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21 18:30   

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采购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青城公园)2024年监控设施维修新增安装监理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服务名称: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青城公园)2024年监控设施维修新增安装监理服务

  2、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监理服务

1

7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要求:

有具备相应资格证件的专业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注: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 0822日至202408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02:30—05:00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南路137号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办公楼递交报名资料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二)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三)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四)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六)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查询记录截图。

(七)供应商应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网站截图;

注:1.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资料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2.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因以上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比选人自行承担。

四、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一楼会议室

比选时间:2024年08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南路青城公园办公室一楼会议室

注:密封报价单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逾期送达的,

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

五、本公告媒介发布

本比选公告在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网站及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办公楼公告栏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不承担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青城公园

人:赵女士

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南路 137 号

七、其他事项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青城公园)享有对公告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