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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青城公园)项目审计服务比选公告

来源: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25 16:04   

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采购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青城公园)项目审计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青城公园)项目审计服务

2、采购需求及服务内容

序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1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青城公园)项目审计服务

1

1

服务内容:(1)青城公园原服务部外墙维修服务项目审计服务

          (2)青城公园监控设施新增安装服务审计服务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六)各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七)为了保证投标人之间的公平竞争,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司和其控股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2、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 09 月26日至2024年09月2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1:30时,下午02:00—05:00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南路137号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办公楼递交报名资料。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二)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三)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五)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查询记录截图。

(六)供应商应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网站截图;

注:1、供应商须将项目登记表(附件1)填写完整及以上资料打印并逐页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报名截止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采购文件。资料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2、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因以上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比选人自行承担。

四、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下午03:00(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一楼会议室

比选时间:2024年10月09日下午03:00(北京时间)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南路青城公园办公室一楼会议室

注:密封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逾期送达的,

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送达。

五、本公告媒介发布

本比选公告在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网站及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办公楼公告栏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青城公园)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 系 电 话:0471-6924128

地  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南路 137 号

七、其他事项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青城公园)享有对公告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