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4-17 09:10
1.采购条件
本丝路公园文化轴带公共空间营造—AI视频互动导览系统设计制作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呼和浩特市园林综合保障中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丝路公园文化轴带公共空间营造—AI视频互动导览系统设计制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丝路公园文化轴带公共空间营造—AI视频互动导览系统设计制作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JSD-2025-CG015
2.3预算金额:25万元
2.4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丝绸之路公园。
2.5服务期限:一期雕塑AI视频制作服务5月底完成,二期雕塑AI视频制作服务8月底完成
2.6服务内容:根据采购人要求,对丝路公园内一期和二期所有雕塑作品分别进行分类梳理,完成AI视频互动导览系统设计制作工作(包含AI互动动画视频制作、智慧识别,VR智慧导览建设、后期2年运维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比选采购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对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比选活动。
4.比选采购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1:30时,下午 2:30—5:00时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文件基本材料,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获取采购文件。
4.2本项目的比选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售后不退。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提供供应商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或缴纳税收承诺函;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或缴纳社保承诺函。(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列入单位行贿罪查询结果截图;
(6)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注:有意向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可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PDF)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jiashida333@163.com)进行资料审核,发送邮件时标题请注明本项目全称,且在正文部分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发送成功后请及时与代理公司人员联系进行资料审核。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以上材料仅为获取采购文件所提供的基本材料。
(2)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扫描件需和原件一致,需对自己提交的资料负责,若有弄虚作假等投标人需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上午09:30;
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二期C座24层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http://www.hsyljsfwzx.org.cn/)上发布。此公告只在以上网址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呼和浩特市园林综合保障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草原丝绸之路文化公园c区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471-4103192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二期C座24层
联 系 人:周先生、高女士
联系电话:0471-3814111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