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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路沿线绿地、花境、口袋公园提升改造服务 比选采购公告

来源: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4-22 15:58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机场路沿线绿地、花境、口袋公园提升改造服务比选采购。

2、项目编号:(内部)HHHTSZWY-2025-16。

3、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是根据机场路沿线绿地、花境、口袋公园提升改造所需的栽植地被、草花、花冠、绿篱等服务进行的比选采购。 

4、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比选采购预算总金额为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元)。

5、采购内容:见下表

机场路沿线绿地、花境、口袋公园提升改造比选采购限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苗木规格

数量

单位

拦标单价(元)

拦标总价(元)

备注

1

灌木裸根

1.8米以内

300

/丛

18

5400

1、栽植内容包括:卸苗(叉车另计)、挖坑、栽植、修剪、覆土、修树圈、浇三遍水、场内倒运,清理工作场地。2、具体栽植密度严格按照采购方现场人员要求栽植。3、灌木、绿篱、攀缘植物、草花地被、草坪、等苗木由采购方提供。4、要求栽植成活率大于90%,否则每低于10%,处以5000元罚款。5、灌木带土球及绿篱苗木规格指高度。

2

灌木带土球

0.6-1米

410

/丛

11

4510

1-1.5米

400

/丛

14

5600

1.5-2米

502

/丛

25

12550

3

绿篱

裸根篱苗

2000

/㎡

7

14000

0.8米以下

2000

/㎡

9

18000

0.8米及以上

2000

/㎡

12

24000

4

攀援植物

多年生

800

/株

0.55

440

5

草花、地被、分栽草坪

带土苗、营养钵苗

13000

/㎡

7

91000

6

草坪

满铺

5000

/㎡

3.5

17500

7

男日工


70

/日工

150

10500

供应商雇佣的日工应确保不存在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关系、兼职关系或劳动纠纷。若因日工与其他单位的劳动关系争议导致任何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日工不得参与计量栽植项目。日工打卡后无正当理由脱岗的,供应商应按照日工当日工资的三倍承担违约金,该违约金从供应商服务费中扣除。因脱岗行为导致项目损失的,供应商需另行赔偿。供应商需将上述要求纳入与日工的用工协议中,明确日工的义务及违约责任。如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内容,在签定合同中再明确约定。

8

女日工


50

/日工

130

6500






拦标合计(元)

210000


6、项目期限:自采购人与中标商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7、结算方式:本项目根据比选结果,以《机场路沿线绿地、花境、口袋公园提升改造比选采购合同》为前提,依据中标人投标单价及采购人实际用工量据实结算。经采购人验收核量认定后,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正规发票后,采购人根据财政拨款进度据实结算。

由于采购人是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恕不接受支付预付款和定金。供应商中标的投标报价为最终结算单价,合同期内不得调整。采购人履行付款审批手续,审批期间不视为逾期违约。

8、服务地点:

机场路沿线绿地、花境、口袋公园及周边(采购人绿化养护管理范围内)。

9、服务内容:

(1)机场路沿线绿地、花境、口袋公园(采购人绿化养护管理范围内)的地被、草花、花冠、绿篱的栽植、补植。

(2)垃圾清理及清运:绿化养护管理范围内,日常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垃圾等的清理及清运,清运时需运输到我市专业垃圾处理厂。(注:如市政府要求进行垃圾分类,清运时需按照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如产生垃圾清运进场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0、服务要求

(1)本项目所涉及的各类苗木、支撑戗杆由采购人提供,涉及服务工作所须的劳务人员、劳保用品、常用工具、辅助材料、车辆、机械、机具、服装、铁丝等 五金材料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组织配备(服装要求统一着绿色反光马甲),不得以组织不力、配备不足或不当等原因影响服务进程。

(2)中标供应商有为工人购买雇主责任险及按时发放工资的责任和义务,服务作业期间所用人工、机械、车辆、用水、用电的一切安全责任及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3)各类苗木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须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栽植。关于未达到吊卸规格的苗木,栽植项目内须包含人工卸苗和人工运送工作。

(4)服务过程中,男、女日工不得参与计量栽植的施工,如果发现以上情况,除扣除当日工资外,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每发现一人处罚金500—1000元。

(5)服务过程中,如被发现男、女日工打卡后无故脱岗,扣处罚金当日工资的三倍金额。

(6)服务过程中,供应商所雇佣日工必须保证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合同法律关系、兼职工作及相关纠纷,如发现与其他单位有上述关系,扣除该日工在我单位本年度已产生的所有工资。

(7)服务过程中,所有到达现场的苗木,要求当日栽植完毕,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罚。

(8)供应商作业过程中必须保证作业安全,不能破坏周边环境及绿地、植物。

(9)如因拖欠人员工资产生纠纷与采购方无关,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10)服务期间不能破坏周边环境和绿地、植物、公共设施。

(11)成交供应商须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专门负责联络和协调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工作,以便于更好地与采购人不同地段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沟通及配合。现场负责人需书面报采购人备案。如未按要求履行影响服务工作进展的,采购人有权给予处罚。

如未达到上述服务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按照《呼和浩特市植物园绿化养护管理服务检查考核办法》的要求对中标供应商的合同结算费用进行相应扣罚。

二、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材料于采购人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呼和浩特市植物园丝绸之路公园B区办公室。

2、报名时间和地点时间:

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4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地点:呼和浩特市植物园丝绸之路公园B区办公室。

3、递交比选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4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地点:呼和浩特市植物园丝绸之路公园B区办公室。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侯蕊15754710912

四、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一)报名材料(一式两份,装订并加盖公章)

1、供应商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一填写),委托书体现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二)比选材料(一式叁份,必须装订,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公章),比选材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一填写),委托书必须体现授权人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4、加盖公章的《机场路沿线绿地、花境、口袋公园提升改造服务比选采购报价表》(按照附表一);

5、供应商为本项目现场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应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作出承诺,并附相应承诺函(按照附件二填写);

7、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注:(1)不加盖公章不密封视为无效投标;

(2)所有品类的单价和总价都不得超出采购人采购报价表中的拦标单价和拦标总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报价开启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下午3:30

地点:丁香南路丝绸之路公园B区呼和浩特市植物园办公楼会议室。

六、比选方法:

(一)比选小组成员

本次比选小组成员由三名评审委员组成:呼和浩特市植物园三重一大会议确定的比选小组成员中随机抽取一名(必须是由我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及向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申请的评审专家二名。

(二)此次比选过程全程由呼和浩特市植物园相关纪检人员进行监督

(三)评审小组成员对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进行评审

1、供应商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一填写),委托书必须体现授权人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4、加盖公章的《机场路沿线绿地、花境、口袋公园提升改造服务比选采购报价表》(按照附表一);

5、供应商为本项目现场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应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作出承诺,并附相应承诺函(按照附件二填写);

7、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注:(1)不加盖公章不密封视为无效投标;

(2)所有品类的单价和总价都不得超出采购人采购报价表中的拦标单价和拦标总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本次比选评审办法采用低价中标法,第一步首先评审小组成员对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进行评审,第二部每位评审小组成员对所有报名供应商的报价清单进行比较和排名,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供应商,首选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此次比选采购的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将顺延。

七、比选结果公示:

在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官网及呼和浩特市植物园公示栏进行公示。

八、合同的签署

1、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应按采购人要求的日期签订书面合同。

2、书面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采购人执叁份,中标人执壹份。

3、如果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3日未能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则可取消其中选资格。

九、合同附件

1、加盖公章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与投标时一致);

2、加盖公章的供应商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壹份(与投标时一致);

3、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与投标时一致);

4、加盖公章的《机场路沿线绿地、花境、口袋公园提升改造服务比选采购报价表》壹份(与投标时一致);

5、加盖公章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现场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壹份(与投标时一致);

6、加盖公章的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壹份;

7、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与投标时一致);

8、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与投标时一致)。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植物园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