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5-12 09:03
为进一步提升呼和浩特市公园内景观文化氛围,增强文化内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2025年度公园景观文化提升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采购服务事项
2025年度公园景观文化提升服务。
二、采购费用预算
预算总价:15万元(含税)。
三、采购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呼和浩特市公园内景观文化氛围,增强文化内涵,采购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内景观建筑物的楹联和匾额创作、定制及安装服务。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服务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六)“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罪”查询结果;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比选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6:30时内,到呼和浩特市园林综合保障中心办公楼一楼生产一部递交纸质报名材料一份。或将以上报名资料逐页加盖公章后扫描成1个PDF文件,发送至YuanLinXMZX@163.com邮箱内。
资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人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比选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邮箱内,敬请自行查询并仔细阅读采购文件,采购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疑问可致电呼和浩特市园林综合保障中心办公室。
获取比选采购文件时,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二)供应商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供应商需携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体现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出具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格式自拟);
(六)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七)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罪”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八)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服务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九)供应商需在首页注明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十)以上资料活页装订或胶装成册,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注:
1.证件不全或过期、不符合要求的资料拒绝接收;
2.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因以上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比选人自行承担。
六、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5月15日15:0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呼和浩特市园林综合保障中心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 5月15日15:00分(北京时间)。
(四)比选地点:呼和浩特市园林综合保障中心二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园林综合保障中心
联系人:徐女士
地址:呼和浩特市草原丝绸之路文化公园C区呼和浩特市园林综合保障中心一楼生产一部
联系电话:0471-4103192
呼和浩特园林综合保障中心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