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5-19 11:48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机场路沿线节点景观提升道路铺装服务比选采购
2、项目编号:(内部)HHHTSZWY-2025-20
3、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是为机场路沿线景观提升进行的道路铺装的比选采购。服务内容主要为EPDM塑胶地面铺设、彩色透水泥混凝土路面铺设、石材路缘石安装和不锈钢路缘石安装。具体结算方式依据中标人投标单价及采购人现场实际用量据实结算。
4、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比价采购预算总金额为柒拾伍万肆仟贰佰贰拾柒元整(754227.00元)。
5、项目采购数量及内容见下表
机场路沿线节点景观提升道路铺装服务比选采购限价表 |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特征描述 |
数量 |
拦标单价(元) |
拦标总价(元) |
1 |
EPDM塑胶地面 |
㎡ |
1.13mm厚纯色EPDM颗粒+0B环保胶水 |
1200 |
252.56 |
303072 |
2 |
彩色透水泥混凝土路面 |
㎡ |
1.素土夯实(密实度≥93%) |
1100 |
336.33 |
369963 |
3 |
路缘石 |
m |
1.材料品种、规格:600×100×200厚珍珠花路缘石 |
800 |
56.81 |
45448 |
4 |
不锈钢路缘石 |
m |
高100mm×厚3mm |
800 |
44.68 |
35744 |
拦标总金额(元) |
754227 |
拦标单价及总价均包含所需材料费、安装费、运输费、机械工具费(含租赁费)、操作驾驶费、利润、税金等。
6、项目期限:自采购人与中标商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完成,自采购人与中标商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进场。
7、结算方式:根据比选结果,以《机场路沿线节点景观提升道路铺装服务比选采购合同》为前提,依据中标人投标单价及采购人现场实际用量据实结算。经采购人验收核量认定后,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正规发票后,根据财政拨款进度据实结算。
由于采购人是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恕不接受向中标商支付预付款和定金。
8、比选采购要求及其他:
(1)服务过程中必须保证作业安全,不能破坏周边环境和绿地、植物、公共设施等,如出现破坏情况,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恢复维修,恢复维修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等均有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如果中标,在作业期间所用人工、机械(含操控员)、车辆(含驾驶员)、用水、用电的一切安全责任及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3)供应商在作业期间所供材料必须向采购人出具产品合格证书,材料的质量、性能和规格均满足采购人采购要求。
(4)中标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安全协议。
(5)本项目质保期至少为三年,质保期内如出现路面塌陷、裂缝、面层损坏等情况,供应商均须免费维修更坏,维修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等均由供应商承担。
(6)成交供应商须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员在作业现场专门负责联络和协调工作,以便于更好地与采购人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沟通及配合。如中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合同影响采购人工作进展的,采购人有权给予处罚。
(7)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转让本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参加比价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材料于采购人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呼和浩特市植物园丝绸之路公园B区办公室。
2、报名时间和地点时间:
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5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地点:呼和浩特市植物园丝绸之路公园B区办公室。
3、递交比选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5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地点:呼和浩特市植物园丝绸之路公园B区办公室。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侯蕊15754710912
四、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一)报名材料(一式两份,装订并加盖公章)
1、供应商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一填写),委托书体现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二)比选材料(一式叁份,必须装订,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公章),比价材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一填写),委托书必须体现授权人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4、加盖公章的《机场路沿线节点景观提升道路铺装服务比选采购报价表》(按照附表一);
5、加盖公章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现场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6、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对道路铺装的质量承诺书(应包含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质保期的承诺)格式自拟;
7、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注:(1)不加盖公章不密封视为无效投标;
(2)所有品类的单价和总价都不得超出采购人采购报价表中的拦标单价和拦标总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比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下午3:30
地点:丁香南路丝绸之路公园B区呼和浩特市植物园办公楼会议室。
六、比选办法:
(一)比选小组成员
本次比选小组成员由三名评审委员组成:我单位三重一大会议通过的比选小组成员中抽取一名,向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申请的评审专家两名。
(二)此次比选过程全程由呼和浩特市植物园相关纪检人员进行监督
(三)评审小组成员对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进行评审
1、供应商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一填写),委托书必须体现授权人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4、加盖公章的《机场路沿线节点景观提升道路铺装服务比选采购报价表》(按照附表一);
5、加盖公章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现场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6、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对道路铺装的质量承诺书(应包含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质保期的承诺)格式自拟;
7、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四)本次比选评审办法采用低价中标法,第一步评审小组成员对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进行评审,第二步每位评审小组成员对所有报名供应商的报价清单进行比较和排名,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供应商,首选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此次比选采购的中标人,如果报价相同,评审成员根据道路铺装的质量承诺书的内容择优确定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将顺延。
七、比选结果公示:
在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官网和我单位公示栏进行比选采购结果公示。
八、合同的签署
1、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应按采购人要求的日期签订书面合同。
2、书面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采购人执叁份,中标人执壹份。
3、如果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3日未能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则可取消其中选资格。
九、合同附件
1、加盖公章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与投标时一致);
2、加盖公章的供应商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壹份(与投标时一致);
3、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与投标时一致);
4、加盖公章的《机场路沿线节点景观提升道路铺装服务比选采购报价表》壹份(与投标时一致);
5、加盖公章的道路铺装的质量承诺书(与投标时一致);
6、加盖公章的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壹份;
7、加盖公章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与投标时一致);
8、安全协议壹份;
9、中选通知书壹份;
10、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与投标时一致)。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植物园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