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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吉思汗公园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比选公告

来源: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7-02 11:14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2、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公园管辖区域内,根据采购方工作所需,按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监理服务。

3、工程预算:约为¥120.00万元(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

4、服务期:约2个月,具体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5、项目服务内容及对应的监理服务要求如下:

(1)北区停车场新做透水混凝土面层、垫层:监理服务包括对原材料质量检查、施工工艺监督、隐蔽工程验收等。

(2)南北区水循环系统:监理服务包括对设备安装调试、管道铺设质量检查、系统运行测试等。

(3)园区路灯、道闸:监理服务包括对电气设备安装质量检查、控制系统调试、照明效果验收等。

(4)涵洞顶部导水槽维修:监理服务包括对结构安全检查、防水材料质量检测、施工工艺监督等。

(5)垃圾桶、花箱、景观小品,标识牌等零星工程:监理服务包括对材料质量检查、安装位置确认、外观质量验收等。具体内容以编号为[具体编号]的图纸及版本号为[具体版本号]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6、结算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经甲方核量认定后,按照成吉思汗公园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的中标金额×监理服务费费率供应商报价×工程难易程度系数(适用园林工程、城市广场的0.90),且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正规发票后,根据财政拨款进度支付。

具体计算方式为: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最高限额,即中标金额×监理服务费费率供应商报价×工程难易程度系数(0.90),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 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要求

1、项目准备阶段监理

(1)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及其他相关国家标准,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纸审核,并在审核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提出合理化建议。如供应商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应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或赔偿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较高者为准。

(2)参与编制项目建设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提出意见。如供应商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应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或赔偿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较高者为准。

(3)协助建设单位在开工前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并在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情况。如供应商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应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或赔偿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较高者为准。

2、施工阶段监理

(1)质量控制:依据最新版本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及其他相关国家标准,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检查施工质量,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进场检验,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进行验收,组织工程质量问题的调查与处理。具体验收标准和细则包括但不限于:(a)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查,并在每次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立即进行验收;(b)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每日记录施工日志,每月提交质量控制报告;(c)竣工验收的具体要求: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完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应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重新验收。
    此外,可引入第三方质量评估机构,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独立评估,确保质量标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如上述标准发生更新或变化,双方应及时协商并采用最新的标准,确保服务质量的一致性和合规性。

监理服务需达到国家验评标准,并具体参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具体验收标准和细则包括但不限于:(a)工程质量验收标准;(b)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c)竣工验收的具体要求。

如因监理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采购方有权要求监理方限期整改,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监理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或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进度控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每周检查工程进度执行情况,每月召开进度协调会议,分析偏差原因并提出调整建议,确保工程按计划完成。具体进度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a)每月提交进度报告;(b)关键节点的进度检查;(c)进度延误的处罚措施。如发现进度滞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工程进度不受影响。如供应商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应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或赔偿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较高者为准。

(3)投资控制:审核工程计量和支付申请,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对工程费用进行动态管理,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具体投资控制措施和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a)工程变更审批流程;(b)费用超支预警机制;(c)结算审核的具体要求。所有工程变更需经过建设单位书面批准,并遵循以下变更审批流程:[具体变更审批流程]。如发生超支,超出部分需由监理单位提供详细的超支原因说明,并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支付。如供应商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应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或赔偿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较高者为准。

(4)安全与文明服务管理: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督促整改,并在24小时内向建设单位报告,协助处理安全事故。具体安全与文明服务管理措施和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a)定期安全检查;(b)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c)安全事故处理流程。如供应商未能遵守上述规定,应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或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以较高者为准。

(5)合同与信息管理:管理工程建设相关合同,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协调合同纠纷;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类信息资料,建立完善的监理信息管理系统。如供应商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应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或赔偿采购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以较高者为准。

(6)组织协调:组织召开工程例会和专题会议,协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参建各方之间的关系,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如供应商未能履行上述组织协调义务,应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或赔偿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以较高者为准。

3、项目验收阶段监理

(1)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及其他相关国家标准,组织工程预验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如供应商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应向采购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参与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如供应商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应向采购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督促施工单位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要求施工单位在接到整改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直至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如供应商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应向采购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需与本项目监理资质要求相符)。如供应商未能派遣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每延迟一天,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2)监理员:具有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熟悉工程建设相关规范和标准,需全程驻场并且能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开展监理工作。如供应商未能派遣符合要求的监理员,每延迟一天,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5.信誉要求:供应商近3年内未因监理质量、安全等问题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行许可证或银行开户信息、法人身份证、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和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的查询记录截图,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截图。履约能力评估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2、监理大纲,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分析、监理工作目标(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目标等)、监理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计划(详细说明各岗位人员的职责、资质和工作经验)、监理工作程序和方法(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和手段)、监理工作制度(会议制度、报告制度、资料管理制度等)、对本项目监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3、对建设单位的服务承诺,如服务质量承诺、保密承诺、廉洁承诺等。

4、成吉思汗公园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报价表(附表二)。

5、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且密封,监理服务费费率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监理服务费费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选定数量及评标办法

1、选定数量:选取壹家供应商为此项目服务商

2、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推选满足采购需求且所报费率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按所报费率由低到高排序。如遇相同费率,评审小组根据服务方案和其他材料等综合评比,确定排名。如果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将顺延。

六、其他说明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比选公告的所有内容,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已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参与比选的供应商报价要包含一切相关的税费、利润等,最终形成合计总价。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应在比选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监理服务合同,若因供应商原因逾期未签约,招标人应书面催告其3日内补签,催告期满仍未签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4、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比选会议开始后由比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被比选人的资格及比选文件进行审查,请将投标文件密封装订在一起。

5、评选人员:本次比价成员由三名评审委员组成(我单位三重一大会议通过的比选小组成员)

6、监督人员:此次比价过程全程由我公园相关纪检人员进行监督

7、比选结果公示:分别在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官网和我公园公示栏上进行比选采购结果公示

8、比选会议供应商代表必须到场参加,且是投标文件里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如无委托授权人,就是法定代表人参加必选会议。

9、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七、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比选文件时间:2025年07月02日至2025年07月0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比选文件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区展东路1号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公园办公楼。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比选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比选文件。

3、供应商请将投标比选材料档案袋封装且加盖公章,于规定的递交投标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至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公园办公室。递交比选文件时需填写成吉思汗公园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服务供应商报名登记表(附件三)。

4、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9日上午10:00点(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区展东路1号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公园办公楼。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公园

2、联系人、联系电话:刘慧荣  0471-6567737  15247171752

3、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展东路1号成吉思汗公园办公室

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公园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