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10-20 17:00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初级职称自主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2]8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于2025年10月开展了初级职称自主评价工作,对申报人员相关条件及材料严格审查,现将初级职称自主评价拟备案3名申报人员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园林助理工程师4名:
1.青城公园(1人)赵静;
2.成吉思汗公园(1人)武一名;
3.滨河景观养护中心(1人)陈真宁。
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
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信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0471-6295935 0471-6295310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人事科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