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12-16 15:58
(项目编号:HXD-2025CS-FW044)
一、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2026年养护范围内公厕清理疏通及垃圾清运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24.535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负责青城公园内公厕的清理疏通工作及青城公园内生活垃圾、绿化垃圾、湖内水草、芦苇、荷花败叶等垃圾的处理和运输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拟开展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2026年养护范围内公厕清理疏通及垃圾清运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到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文苑广场文苑大厦A座1802室)现场获取或电子邮箱(nmghxdzb@163.com)获取。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若委派授权委托人办理此项目,则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容须包含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被授权人身份证、③项目名称、④项目编号);
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2年12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近半年(2025年6月至今)内的任意一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以纳税银行的回单凭证或者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为准,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据或缴纳税收承诺函)
5.近半年(2025年6月至今)内的任意一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以缴纳银行的回单凭证或者社保局出具的证明为准或缴纳社保承诺函);
6.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者近1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提供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到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9.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①以上需要提供承诺函或声明的资料,格式自拟;
②现场获取文件:须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2份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③电子邮箱获取文件:须提供以上资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并逐页加盖公章,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文苑广场文苑大厦A座1802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官方网(http://www.hsyljsfwzx.org.cn)以及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办公楼公告栏同步发出,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
采购人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南路青城公园办公楼
联 系 人: 赵晓晨、赵梅竹
电 话: 0471-692412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新城区哲里木路与赛马场北路交汇处文苑大厦1802室
联 系 人:包小妹、田春艳
电 话:0471-4693528
电 子 邮 箱:nmghxdzb@163.com
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