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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栽植花材及车辆服务比选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03 14:46   

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栽植花材及车辆服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在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官方网站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比选希望具备经营实力的商家积极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栽植花材及车辆服务

2、项目编号:LHDYZX-2026-ZZYS

3、采购方式:比选方式

4、预算金额:捌万陆仟叁佰元整(¥86300元)(含税)(项目服务数量由需方按照2026年栽植计划确定,以实际发生量结算)。

5、此次比选确定一家服务单位。

6、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栽植花材及车辆服务内容及期限

服务内容:约定完成栽植、运输等具体服务内容(由需方按照2026年栽植花材工作计划确定)

服务期限:自采购人与中标商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7、项目采购数量及内容见下表

附表一

序号

服务内容

规格

数量

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价(元)

投标单价(元)

投标总价(元)

备注

1

栽花卉

11CM*9CM

营养杯

100000

0.25

25000

栽植服务要求内容为:(1)包含倒运、栽植、除杂、清理栽植后垃圾,“日清日毕”,干净等各项内容,以及采购人要求从事的其他工作。(2服务人员要求:身体健康。采购单位有权对不符合采购方要求的服务人员进行更换。(3)中标方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调度,工作时间每日8小时,根据任务调整。遵守采购人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优质服务。

2

13CM*13CM营养杯

60000

0.35

21000

3

15CM*15CM营养杯

50000

0.45

22500

4

1加仑

2500

0.56

1400

5

2加仑

2000

0.7

1400

6

货车

4.2m厢式货车

50

300

15000

(1)要求车况良好,车辆燃油费、使用费、人员费、人车保险费、机械进出场费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中标方负责。(2)含装卸、防护、全程保活,根据任务调整。(3))遵守采购人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优质服务。(4)车厢干净、干燥、无油污、无尖锐物(5) 刹车、轮胎、固定装置完好,无漏水漏油

(6)夏季避免暴晒,通风。

预算合计

86300

投标合计

2. 注:考勤要求:采购方提供考勤机(考勤机打卡记录作为人数依据)

3. 根据采购方工作要求,不得拖延时间,一经发现,需承担违约金5000元。.全部费用含税(由供应商承担)。

4. 车辆已验收结果为支付依据

8、项目期限:自采购人与中标商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9、结算方式:本项目根据比选结果,以《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栽植花材及车辆服务采购合同》为前提,依据中标人中标单价及《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苗木管理制度》中的《苗木栽植监管台账》作为采购人实际用量据实结算。经采购人验收核量认定后,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正规发票后,采购人根据财政拨款进度据实结算。

由于采购人是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恕不接受支付预付款和定金。供应商中标的中标报价为最终结算单价,合同期内不得调整。采购人履行付款审批手续期间不视为逾期违约。

10、服务地点:

新华大街全线、市政府南广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11、服务要求

(1)本项目所涉及的各类花材、考勤机由采购人提供,涉及服务工作所需的劳务人员、劳保用品、常用工具、辅助材料、机具、服装等五金材料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组织配备(服装要求统一着绿色反光马甲),不得以组织不力、配备不足或不当等原因影响服务进程。

(2)中标供应商应当与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并按时发放工资,供应商在作业期间所用人工、工具等的一切安全责任及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3)中标供应商接到运输任务后,了解规格、数量,装车、卸车地点。立即制定相应的方案,准时到达、不迟到、不拖延,出现问题及时沟通,不推诿、不争执。不得影响采购人各项工作。

(4)各类花材到达现场后,中标供应商须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栽植或倒栽。栽植项目需包含人工卸苗和人工运送工作。

(5)服务过程中,所有到达现场的花材,采购人要求栽植或倒栽。否则按相关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6)服务过程中必须保证作业安全,不能破坏周边环境和绿地、植物、公共设施等,如出现破坏情况,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恢复维修,恢复维修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等均由供应商承担。

(7)供应商自有车辆必须包含车辆驾驶员,驾驶员必须持有操控相对应车辆的驾驶证,进场作业时必须安全规范,在作业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供应商负责驾驶员的工资和各项社会保险、车辆所需各种油料、车辆所需保险、维修保养等费用。作业期间造成的人员伤亡、机械损失以及交通管理部门给予的处罚等问题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解决。

(8)如因拖欠人员工资产生纠纷,与采购方无关,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9)中标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安全协议。

(10)成交供应商须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专门负责联络和协调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工作,以便于更好地与采购人不同地段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沟通及配合。现场负责人需书面报采购人备案。如未按要求履行影响服务工作进展的,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可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

二、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有效期限内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业务(园林绿化)。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9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逾期不候);

2、报名地点:赛罕区丁香路与鄂尔多斯大街丝绸之路公园E区二楼201室;

3、报名方式: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领取比选材料。

4、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胶装)如下:

(1) 法定代表人获取相关资料时,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2) 非法定代表人获取相关资料时,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 营业执照副本;

(4) 供应商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5) 供应商需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023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2023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提供增值税证明材料,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据或缴纳税收承诺函)。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3年9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提供信用查询记录截图: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时间为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段。

注:在提交比选文件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胶装成册),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四、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纸质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地点:赛罕区丁香路与鄂尔多斯大街丝绸之路公园E区二楼会议室;

3. 开标时间:2026年4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栽植花材及车辆服务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471-6555370

采 购 人: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