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10 10:5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华公园(春度廉政文化公园)凉亭、长廊维修服务
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采购需求(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
1 |
凉亭、长廊维修 |
1 |
详见比选文件 |
67359.58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如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报名:
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和浩特市春度廉政文化公园办公楼二楼
四、报名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7、通过信用记录查询的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8、开户许可证。
注:以上资料格式自拟,须页码连续、编写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五、比选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5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密封递交,加盖单位公章)
地点(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春度廉政文化公园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六、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华公园(春度廉政文化公园)
地 址:呼和浩特市春度廉政文化公园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靳慧洁 0471-3955233
七、其他事项
呼和浩特市新华公园享有对公告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服务内容清单
呼和浩特新华公园
2026年4月10日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71-6295939
监督电话:0471-6295310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公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华公园(春度廉政文化公园)凉亭、长廊维修服务
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采购需求(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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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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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凉亭、长廊维修 |
1 |
详见比选文件 |
67359.58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如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报名:
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和浩特市春度廉政文化公园办公楼二楼
四、报名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7、通过信用记录查询的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8、开户许可证。
注:以上资料格式自拟,须页码连续、编写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五、比选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5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密封递交,加盖单位公章)
地点(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春度廉政文化公园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六、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华公园(春度廉政文化公园)
地 址:呼和浩特市春度廉政文化公园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靳慧洁 0471-3955233
七、其他事项
呼和浩特市新华公园享有对公告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服务内容清单
呼和浩特新华公园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