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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2026年花卉栽植技工和临时用工服务比选公告

来源: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5-18 10:48   

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2026年倒植、更换花材人工服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在《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官方网站》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比选,望具备经营实力的商家积极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2026年花卉栽植技工和临时用工服务

2、项目编号:LHDYZX-2026-LSYG

3、采购方式:比选方式

4、预算金额:贰万捌仟肆佰元整(¥28400元)(含税)

5、此次比选确定一家服务单位。

6、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2026年花卉栽植技工和临时用工服务

服务内容及期限

服务内容:花境需要的人工具体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自采购人与中标商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7、人工数量及内容见附表

8、结算方式:本项目根据比选结果,以《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2026年花卉栽植技工和临时用工服务合同》为前提,依据中标人中标单价作为实际用工数量据实结算。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正规发票后,采购人根据财政拨款进度据实结算。

由于采购人是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恕不接受支付预付款和定金。供应商中标的中标报价为最终结算单价,合同期内不得调整。采购人履行付款审批手续期间不视为逾期违约。

9、服务地点:

新华大街全线、丝绸之路公园、(采购人指定地点)。

10、人员要求及其他:

(1)本项目所涉及考勤机由采购人提供,涉及服务工作所需的劳务人员、劳保用品、常用工具、辅助材料、服装等五金材料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组织配备(服装要求统一着绿色反光马甲),不得以组织不力、配备不足或不当等原因影响服务进程。

(2)中标供应商应当与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按时发放工资,供应商在作业期间所用人工、工具等的一切安全责任及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3)中标供应商接到倒运任务后,了解规格、数量、卸车地点。立即制定相应的方案,准时到达、不迟到、不拖延,出现问题及时沟通,不推诿、不争执。不得影响采购人各项工作。

(4)服务过程中必须保证作业安全,不能破坏周边环境和绿地、植物、公共设施等,如出现破坏情况,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恢复维修,恢复维修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等均由供应商承担。

(5)如因拖欠人员工资产生纠纷与采购方无关,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6)中标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安全协议。

(7)成交供应商须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专门负责联络和协调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工作,以便于更好地与采购人不同地段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沟通及配合。现场负责人需书面报采购人备案。如未按要求履行影响服务工作进展的,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可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

二、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有效期限内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业务(园林绿化)。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0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逾期不候);

2、报名地点:赛罕区丁香路与鄂尔多斯大街丝绸之路公园E区二楼201室;

3、报名方式: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

4、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胶装)如下:

(1)法定代表人获取时,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2)非法定代表人获取时,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3年9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提供信用查询记录截图: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时间为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段。

注:在比选文件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胶装成册),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5、比选材料(一式壹份,电子版1份。必须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公章),比选材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委托书体现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4)《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2026年花卉栽植技工和临时用工服务》;

(5)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注:①不加盖公章不密封视为无效投标;

②所有品类的单价和总价都不得超出采购人采购报价表中的单价和总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纸质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地点:赛罕区丁香路与鄂尔多斯大街丝绸之路公园E区二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6年5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2026年花卉栽植技工和临时用工服务

联系人:张女士  李女士                 

电  话:0471-6555370

采 购 人: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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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71-6295939

监督电话:0471-6295310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公园

蒙ICP备2021000180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4020004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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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2026年花卉栽植技工和临时用工服务比选公告
来  源: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5-18 10:48

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2026年倒植、更换花材人工服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在《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官方网站》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比选,望具备经营实力的商家积极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2026年花卉栽植技工和临时用工服务

2、项目编号:LHDYZX-2026-LSYG

3、采购方式:比选方式

4、预算金额:贰万捌仟肆佰元整(¥28400元)(含税)

5、此次比选确定一家服务单位。

6、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2026年花卉栽植技工和临时用工服务

服务内容及期限

服务内容:花境需要的人工具体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自采购人与中标商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7、人工数量及内容见附表

8、结算方式:本项目根据比选结果,以《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2026年花卉栽植技工和临时用工服务合同》为前提,依据中标人中标单价作为实际用工数量据实结算。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正规发票后,采购人根据财政拨款进度据实结算。

由于采购人是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恕不接受支付预付款和定金。供应商中标的中标报价为最终结算单价,合同期内不得调整。采购人履行付款审批手续期间不视为逾期违约。

9、服务地点:

新华大街全线、丝绸之路公园、(采购人指定地点)。

10、人员要求及其他:

(1)本项目所涉及考勤机由采购人提供,涉及服务工作所需的劳务人员、劳保用品、常用工具、辅助材料、服装等五金材料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组织配备(服装要求统一着绿色反光马甲),不得以组织不力、配备不足或不当等原因影响服务进程。

(2)中标供应商应当与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按时发放工资,供应商在作业期间所用人工、工具等的一切安全责任及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3)中标供应商接到倒运任务后,了解规格、数量、卸车地点。立即制定相应的方案,准时到达、不迟到、不拖延,出现问题及时沟通,不推诿、不争执。不得影响采购人各项工作。

(4)服务过程中必须保证作业安全,不能破坏周边环境和绿地、植物、公共设施等,如出现破坏情况,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恢复维修,恢复维修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等均由供应商承担。

(5)如因拖欠人员工资产生纠纷与采购方无关,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6)中标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安全协议。

(7)成交供应商须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专门负责联络和协调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工作,以便于更好地与采购人不同地段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沟通及配合。现场负责人需书面报采购人备案。如未按要求履行影响服务工作进展的,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可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

二、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有效期限内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业务(园林绿化)。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0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逾期不候);

2、报名地点:赛罕区丁香路与鄂尔多斯大街丝绸之路公园E区二楼201室;

3、报名方式: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

4、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胶装)如下:

(1)法定代表人获取时,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2)非法定代表人获取时,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3年9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提供信用查询记录截图: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时间为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段。

注:在比选文件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胶装成册),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5、比选材料(一式壹份,电子版1份。必须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公章),比选材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委托书体现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4)《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2026年花卉栽植技工和临时用工服务》;

(5)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注:①不加盖公章不密封视为无效投标;

②所有品类的单价和总价都不得超出采购人采购报价表中的单价和总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纸质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地点:赛罕区丁香路与鄂尔多斯大街丝绸之路公园E区二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6年5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2026年花卉栽植技工和临时用工服务

联系人:张女士  李女士                 

电  话:0471-6555370

采 购 人: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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