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5-26 15:06
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2026年需采购园林机具维修服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在《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官方网站》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比价,望具备经营实力的商家积极参与报价。
一、 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 2026年度园林机具维修服务
2、项目编号:LHDYZX-2026-WX
3、采购方式:比价方式
4、固定金额:肆万捌仟陆佰叁拾元整(¥48630元)(含税)。
5、此次比价确定一家服务单位。
6、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7、服务地点:新华大街道路、市政府公园、北山公园、树木园(采购方指定地点)
8、服务内容:割灌机、绿篱机、油锯、电动工具等园林机具的保养与维修。
9、结算方式:《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2026年度园林机具维修明细表》内涵盖的维修保养项目,按照比价结果结算,未涵盖的维修保养项目,按照不高于市场价的5%结算。
二、服务相关要求
1、维修时限:正常情况下,园林机具小修、维护当天完成,大修不超过5天完成。
2、 零配件要求:供货商提供的零配件必须由所维修园林机具型制造厂认可或授权生产的,辅助材料和工艺应符合制造厂的要求。
3、无需外运维修的,必须上门服务;需外运维修的,供货商负责提供上门取送货服务,费用由供货商自理。
4、采购方将根据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维修《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2026年度园林机具维修明细表》中的部分或全部园林机具类型及数量。供货商每项报价须切合实际,报价单需打印填写,不得虚报、乱报,如发生公司将被列入采购方采购黑名单,今后不得参与采购方的任何竞标、采购事项及经营往来。
5、供货商必须提供优质可靠的维修服务,经维修、更换的零部件质应按照国家规定质保期限进行保修,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或维修技术等问题,供货商应无偿进行再次维修,否则,采购方对此维修项目不予结算。
6、采购方将对供货商提供的配件价格进行不定期的询价,如发现《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2026年度园林机具维修明细表》未涵盖配件单价高出平均市价5%的,将给予供货商书面警告;如在合同期内书面警告达到二次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剩余未结清账款不予结算。
7、供货商如若未按要求时限完成园林机具维修及保养或未提供采购方规定的售后服务,次数达到三次以上(含三次),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剩余未结清账款不予结算。
8、供货商在合同期内更换的配件质量未达到应有的使用年限要求,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剩余未结清账款不予结算。
三、比价方式
1、具有相应服务的营业执照(公司或个体均可)。
2、要求参与报价的公司或个体按照规定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行信息、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不是法人的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分别加盖公章至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进行报名。
3、要求参与报价的公司必须按照《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2026年度园林机具维修明细表》中所有项目进行报价,报价单需打印填写,报价真实有效,不得超出预算单价、缺项、漏项、涂改,均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单未加盖公章、报价文件袋未密封及超出报价规定期限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5、本次比价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总项打包比价,取最低报价的方式进行比价。
6、如最低报价公司不能提供服务,须提供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否则公司将被列入采购方采购黑名单,今后不得参与采购方的任何竞标、采购事项及经营往来,由第二报价低的公司进行服务。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5月29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逾期不候);
2、报名地点:赛罕区丁香路与鄂尔多斯大街丝绸之路公园E区二楼201室;
3、报名方式: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领取比价材料。
五、递交比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纸质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地点:赛罕区丁香路与鄂尔多斯大街丝绸之路公园E区二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6年5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471-6555370
采 购 人: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
2026年5月26日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71-6295939
监督电话:0471-6295310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公园
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2026年需采购园林机具维修服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在《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官方网站》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比价,望具备经营实力的商家积极参与报价。
一、 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 2026年度园林机具维修服务
2、项目编号:LHDYZX-2026-WX
3、采购方式:比价方式
4、固定金额:肆万捌仟陆佰叁拾元整(¥48630元)(含税)。
5、此次比价确定一家服务单位。
6、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7、服务地点:新华大街道路、市政府公园、北山公园、树木园(采购方指定地点)
8、服务内容:割灌机、绿篱机、油锯、电动工具等园林机具的保养与维修。
9、结算方式:《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2026年度园林机具维修明细表》内涵盖的维修保养项目,按照比价结果结算,未涵盖的维修保养项目,按照不高于市场价的5%结算。
二、服务相关要求
1、维修时限:正常情况下,园林机具小修、维护当天完成,大修不超过5天完成。
2、 零配件要求:供货商提供的零配件必须由所维修园林机具型制造厂认可或授权生产的,辅助材料和工艺应符合制造厂的要求。
3、无需外运维修的,必须上门服务;需外运维修的,供货商负责提供上门取送货服务,费用由供货商自理。
4、采购方将根据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维修《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2026年度园林机具维修明细表》中的部分或全部园林机具类型及数量。供货商每项报价须切合实际,报价单需打印填写,不得虚报、乱报,如发生公司将被列入采购方采购黑名单,今后不得参与采购方的任何竞标、采购事项及经营往来。
5、供货商必须提供优质可靠的维修服务,经维修、更换的零部件质应按照国家规定质保期限进行保修,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或维修技术等问题,供货商应无偿进行再次维修,否则,采购方对此维修项目不予结算。
6、采购方将对供货商提供的配件价格进行不定期的询价,如发现《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2026年度园林机具维修明细表》未涵盖配件单价高出平均市价5%的,将给予供货商书面警告;如在合同期内书面警告达到二次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剩余未结清账款不予结算。
7、供货商如若未按要求时限完成园林机具维修及保养或未提供采购方规定的售后服务,次数达到三次以上(含三次),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剩余未结清账款不予结算。
8、供货商在合同期内更换的配件质量未达到应有的使用年限要求,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剩余未结清账款不予结算。
三、比价方式
1、具有相应服务的营业执照(公司或个体均可)。
2、要求参与报价的公司或个体按照规定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行信息、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不是法人的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分别加盖公章至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进行报名。
3、要求参与报价的公司必须按照《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2026年度园林机具维修明细表》中所有项目进行报价,报价单需打印填写,报价真实有效,不得超出预算单价、缺项、漏项、涂改,均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单未加盖公章、报价文件袋未密封及超出报价规定期限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5、本次比价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总项打包比价,取最低报价的方式进行比价。
6、如最低报价公司不能提供服务,须提供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否则公司将被列入采购方采购黑名单,今后不得参与采购方的任何竞标、采购事项及经营往来,由第二报价低的公司进行服务。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5月29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逾期不候);
2、报名地点:赛罕区丁香路与鄂尔多斯大街丝绸之路公园E区二楼201室;
3、报名方式: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领取比价材料。
五、递交比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纸质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地点:赛罕区丁香路与鄂尔多斯大街丝绸之路公园E区二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6年5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471-6555370
采 购 人:呼和浩特市绿化第一中心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