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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滨河景观养护中心 花卉比价采购公告

来源: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6-02 09:01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滨河景观养护中心花卉采购。

2、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比价采购预算总金额为:44060元。

3.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4、结算方式: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后根据比价结果,依据成交单位整体报价及采购人实际用量据实结算,以采购合同为前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正规发票后,根据财政拨款进度据实结算。

5、比价方式采取总价最低报价的方式确定中标方(单项报价不得超出预算单价)。

6、采购人不接受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预付款或定金。

二、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花卉需严格满足以下品质与服务要求:

1、严格符合采购清单内花卉品种及规格要求。

2、花卉要求:植株健壮、无病虫害、无残枝枯叶、根系饱满、盆栽土坨完整,花色均匀、花型规整,满足采购方使用观赏需求。

三、供应商筛选标准

为保障观赏草及花卉品质与服务合规,拟从以下维度筛选合格供应商: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花卉种植 / 销售相关资质,拥有稳定的花卉种植基地或稳定供货渠道。

2、经验要求:具备花卉、观赏草盆栽供货经验,熟悉花卉运输、温室养护经验。

3、服务能力:可满足运输,具备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与售后保障能力。

4、品质保障:能严格按照清单规格标准供货,提供货品质量承诺,可接受采购方前期样品检验、到货全流程验收。       

5、信誉要求:无不良经营记录、无重大质量投诉,报价合理透明,无恶意竞价、虚假供货等行为。

四、花卉详细标准

1、无病虫害:无蚜虫、红蜘蛛、白粉病、叶斑病等常见花卉病虫害;

2、植株状态:叶片翠绿厚实、无黄叶、焦叶、卷叶、破损叶,枝干健壮、无折断、无腐烂,根系发达、无烂根、空根。

五、运输、送货流程

1、供应商按采购方要求,在约定时间将合格的花卉送至指定地点,负责卸货、摆放至指定区域;

2、送货过程需做好防护,避免花头、叶片、盆土受损,确保货品完好交付。

六、验收标准与流程

(一)验收节点

1、样品验收:供应商供货前提供符合标准的样品,经采购方检验合格后,方可批量供货。

2、最终验收:花卉全部到达指定地点后,全面核查花卉品质、株型饱满、花头状态、健康情况,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单。

(二)验收细则

1、逐批 / 逐株核对规格:高度、冠幅、盆栽规格,全部达标视为合格。

2、健康检查: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植株长势良好,养护后无衰败、无黄叶烂根。

3、数量验收:按采购清单核对实际到货数量。

(三)不合格处理

验收不合格的花卉,供应商需在约定时间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花卉,承担全部运输、更换费用,且不得延误整体供货周期;若多次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七、售后保障条款

1、技术支持:供应商全程提供花卉养护技术咨询,协助采购单位解决养护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2、破损保障:运输、送货过程中造成的花卉破损、死亡,由供应商全部负责,及时补齐破损花卉。

八、预算与报价要求

(一)报价范围

供应商报价为全包价,包含花卉成本、包装费、运输费、税费、技术指导费、质量质保等全部费用,采购单位无需支付额外费用。

(二)预算核算

采购总费用 = 单盆含税单价 × 采购数量,采购方根据实际验收合格数量据实结算。

九、报名方法、时间、地点、方式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根据要求出具报名资料,于2026年 6月2日至2026年 6月 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3:30--17:00交到呼和浩特市滨河景观养护中心一楼104室。

(一)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如不是法人的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 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竞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开户许可证。

注:以上资料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和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资料不全者或不合格者不予受理。

(二)比价材料(请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或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必须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公章),比价材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一填写),委托书必须体现授权人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附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呼和浩特市滨河景观养护中心苗木观赏花卉采购比价报价表》(按照附表一报价);

6、供应商对提供质量保障的质量质保及技术支持承诺书,格式自拟;

7、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注: 不加盖公章不密封、报价计算错误等均视为无效报价。

十、比价时间和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26年6月5日(星期五)上午9:30。

地点:呼和浩特市滨河景观养护中心会议室。

联系人:袁京波  电话:15326053068

十一、比价结果公示

在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官网和我单位公示栏进行比价采购结果公示。

十二、合同的签署

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应按采购人要求的日期签订书面合同。

2、书面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3、如果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3日未能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则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4、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叁份,中标供应商执壹份。

十三、合同附件

1、加盖公章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与投标时一致);

2、加盖公章的供应商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壹份(与投标时一致);

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壹份(与投标时一致);

4、供应商中标时的《呼和浩特市滨河景观养护中心苗木花卉比价采购报价表》壹份(与投标时一致);

5、供应商对提供采购苗木花卉的质量承诺书(与投标时一致。)

呼和浩特市滨河景观养护中心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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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71-6295939

监督电话:0471-6295310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公园

蒙ICP备2021000180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4020004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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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滨河景观养护中心 花卉比价采购公告
来  源: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6-02 09:01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滨河景观养护中心花卉采购。

2、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比价采购预算总金额为:44060元。

3.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4、结算方式: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后根据比价结果,依据成交单位整体报价及采购人实际用量据实结算,以采购合同为前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正规发票后,根据财政拨款进度据实结算。

5、比价方式采取总价最低报价的方式确定中标方(单项报价不得超出预算单价)。

6、采购人不接受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预付款或定金。

二、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花卉需严格满足以下品质与服务要求:

1、严格符合采购清单内花卉品种及规格要求。

2、花卉要求:植株健壮、无病虫害、无残枝枯叶、根系饱满、盆栽土坨完整,花色均匀、花型规整,满足采购方使用观赏需求。

三、供应商筛选标准

为保障观赏草及花卉品质与服务合规,拟从以下维度筛选合格供应商: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花卉种植 / 销售相关资质,拥有稳定的花卉种植基地或稳定供货渠道。

2、经验要求:具备花卉、观赏草盆栽供货经验,熟悉花卉运输、温室养护经验。

3、服务能力:可满足运输,具备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与售后保障能力。

4、品质保障:能严格按照清单规格标准供货,提供货品质量承诺,可接受采购方前期样品检验、到货全流程验收。       

5、信誉要求:无不良经营记录、无重大质量投诉,报价合理透明,无恶意竞价、虚假供货等行为。

四、花卉详细标准

1、无病虫害:无蚜虫、红蜘蛛、白粉病、叶斑病等常见花卉病虫害;

2、植株状态:叶片翠绿厚实、无黄叶、焦叶、卷叶、破损叶,枝干健壮、无折断、无腐烂,根系发达、无烂根、空根。

五、运输、送货流程

1、供应商按采购方要求,在约定时间将合格的花卉送至指定地点,负责卸货、摆放至指定区域;

2、送货过程需做好防护,避免花头、叶片、盆土受损,确保货品完好交付。

六、验收标准与流程

(一)验收节点

1、样品验收:供应商供货前提供符合标准的样品,经采购方检验合格后,方可批量供货。

2、最终验收:花卉全部到达指定地点后,全面核查花卉品质、株型饱满、花头状态、健康情况,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单。

(二)验收细则

1、逐批 / 逐株核对规格:高度、冠幅、盆栽规格,全部达标视为合格。

2、健康检查: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植株长势良好,养护后无衰败、无黄叶烂根。

3、数量验收:按采购清单核对实际到货数量。

(三)不合格处理

验收不合格的花卉,供应商需在约定时间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花卉,承担全部运输、更换费用,且不得延误整体供货周期;若多次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七、售后保障条款

1、技术支持:供应商全程提供花卉养护技术咨询,协助采购单位解决养护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2、破损保障:运输、送货过程中造成的花卉破损、死亡,由供应商全部负责,及时补齐破损花卉。

八、预算与报价要求

(一)报价范围

供应商报价为全包价,包含花卉成本、包装费、运输费、税费、技术指导费、质量质保等全部费用,采购单位无需支付额外费用。

(二)预算核算

采购总费用 = 单盆含税单价 × 采购数量,采购方根据实际验收合格数量据实结算。

九、报名方法、时间、地点、方式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根据要求出具报名资料,于2026年 6月2日至2026年 6月 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3:30--17:00交到呼和浩特市滨河景观养护中心一楼104室。

(一)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如不是法人的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 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竞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开户许可证。

注:以上资料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和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资料不全者或不合格者不予受理。

(二)比价材料(请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或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必须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公章),比价材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一填写),委托书必须体现授权人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附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呼和浩特市滨河景观养护中心苗木观赏花卉采购比价报价表》(按照附表一报价);

6、供应商对提供质量保障的质量质保及技术支持承诺书,格式自拟;

7、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注: 不加盖公章不密封、报价计算错误等均视为无效报价。

十、比价时间和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26年6月5日(星期五)上午9:30。

地点:呼和浩特市滨河景观养护中心会议室。

联系人:袁京波  电话:15326053068

十一、比价结果公示

在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官网和我单位公示栏进行比价采购结果公示。

十二、合同的签署

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应按采购人要求的日期签订书面合同。

2、书面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3、如果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3日未能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则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4、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叁份,中标供应商执壹份。

十三、合同附件

1、加盖公章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与投标时一致);

2、加盖公章的供应商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壹份(与投标时一致);

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壹份(与投标时一致);

4、供应商中标时的《呼和浩特市滨河景观养护中心苗木花卉比价采购报价表》壹份(与投标时一致);

5、供应商对提供采购苗木花卉的质量承诺书(与投标时一致。)

呼和浩特市滨河景观养护中心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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