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9-18 16:26
内蒙古众誉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春度公园)委托,依照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采购呼和浩特市春度公园维修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春度公园维修服务
磋商文件编号:ZY-ZB-2026-09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1 |
呼和浩特市春度公园维修服务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389455.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3.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政主管部⻔核发的【市政公⽤⼯程施⼯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如投标⼈已申办2020年11⽉30⽇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政主管部⻔颁发的【施⼯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程施⼯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产许可证(响应⽂件须附资质证书、安全⽣产许可证扫描件)。
3.2项⽬负责⼈要求:(1)项⽬负责⼈须具备【市政公⽤⼯程专业⼆级】(含)以上建造师,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为准,响应⽂件中须附原件扫描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程的项⽬负责⼈(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拟)。(2)项⽬负责⼈须在本单位⼯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01⽉-⾄今,⾄少1个⽉及以上(新⼊职⼈员要求提供⼊职⾄投标截⽌到⽇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员⽆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地与聘⽤单位签订的聘⽤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响应⽂件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3)如投标单位拟派项⽬负责⼈为⼀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实⾏⼀级建造师电⼦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件要求,提供⼀级建造师电⼦注册证书(⼀级建造师打印电⼦注册证书后,应在个⼈签名处⼿写本⼈签名,未⼿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致的,该电⼦证书⽆效,超出使⽤时限的电⼦证书⽆效)。如投标单位拟派项⽬负责⼈为⼆级建造师,应依据《 内蒙古⾃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证书使⽤有关⼯作的通知》【内建函(2022)508号 】⽂件要求提供⼆级建造师电⼦注册证书(⼆级建造师打印电⼦注册证书后,应在个⼈签名处⼿写本⼈签名,未⼿写签名或与 签名图像笔迹不⼀致的,该电⼦证书⽆效,超出使⽤时限的电⼦证书⽆效);内蒙古⾃治区以外的⼆级建造师不作要求。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00—5:00时提供以下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的PDF格式扫描件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nmgzy2018@163.com,注明公司全称及联系方式,报名成功后通过邮件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供资料不全者不予通过。
获取文件时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出具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政主管部⻔核发的【市政公⽤⼯程施⼯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如投标⼈已申办2020年11⽉30⽇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政主管部⻔颁发的【施⼯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程施⼯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产许可证(响应⽂件须附资质证书、安全⽣产许可证扫描件)
项⽬负责⼈要求:(1)项⽬负责⼈须具备【市政公⽤⼯程专业⼆级】(含)以上建造师,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为准,响应⽂件中须附原件扫描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程的项⽬负责⼈(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拟)
注: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装订成册,资料不全者视为不合格。
四、磋商文件售价
本次磋商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www.hsyljsfwzx.org.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26年9月29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洪兴广场(洪兴建材城)A座10楼1003室
开启时间:2026年9月29日 上午09:30;
开启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洪兴广场(洪兴建材城)A座10楼1003室
八、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众誉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洪兴广场(洪兴建材城)A座10楼1003室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麻宝玲 高小宝
联系电话:13074781256
邮箱:nmgzy2018@163.com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春度公园)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路与丰洲路东南角
联 系 人:高宏磊、高志勇
联系电话:0471-3955233
内蒙古众誉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9月18日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71-6295939
监督电话:0471-6295310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公园
内蒙古众誉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春度公园)委托,依照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采购呼和浩特市春度公园维修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春度公园维修服务
磋商文件编号:ZY-ZB-2026-09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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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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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呼和浩特市春度公园维修服务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389455.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3.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政主管部⻔核发的【市政公⽤⼯程施⼯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如投标⼈已申办2020年11⽉30⽇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政主管部⻔颁发的【施⼯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程施⼯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产许可证(响应⽂件须附资质证书、安全⽣产许可证扫描件)。
3.2项⽬负责⼈要求:(1)项⽬负责⼈须具备【市政公⽤⼯程专业⼆级】(含)以上建造师,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为准,响应⽂件中须附原件扫描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程的项⽬负责⼈(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拟)。(2)项⽬负责⼈须在本单位⼯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01⽉-⾄今,⾄少1个⽉及以上(新⼊职⼈员要求提供⼊职⾄投标截⽌到⽇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员⽆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地与聘⽤单位签订的聘⽤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响应⽂件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3)如投标单位拟派项⽬负责⼈为⼀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实⾏⼀级建造师电⼦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件要求,提供⼀级建造师电⼦注册证书(⼀级建造师打印电⼦注册证书后,应在个⼈签名处⼿写本⼈签名,未⼿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致的,该电⼦证书⽆效,超出使⽤时限的电⼦证书⽆效)。如投标单位拟派项⽬负责⼈为⼆级建造师,应依据《 内蒙古⾃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证书使⽤有关⼯作的通知》【内建函(2022)508号 】⽂件要求提供⼆级建造师电⼦注册证书(⼆级建造师打印电⼦注册证书后,应在个⼈签名处⼿写本⼈签名,未⼿写签名或与 签名图像笔迹不⼀致的,该电⼦证书⽆效,超出使⽤时限的电⼦证书⽆效);内蒙古⾃治区以外的⼆级建造师不作要求。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00—5:00时提供以下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的PDF格式扫描件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nmgzy2018@163.com,注明公司全称及联系方式,报名成功后通过邮件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供资料不全者不予通过。
获取文件时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出具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政主管部⻔核发的【市政公⽤⼯程施⼯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如投标⼈已申办2020年11⽉30⽇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政主管部⻔颁发的【施⼯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程施⼯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产许可证(响应⽂件须附资质证书、安全⽣产许可证扫描件)
项⽬负责⼈要求:(1)项⽬负责⼈须具备【市政公⽤⼯程专业⼆级】(含)以上建造师,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为准,响应⽂件中须附原件扫描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程的项⽬负责⼈(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拟)
注: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装订成册,资料不全者视为不合格。
四、磋商文件售价
本次磋商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www.hsyljsfwzx.org.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26年9月29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洪兴广场(洪兴建材城)A座10楼1003室
开启时间:2026年9月29日 上午09:30;
开启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洪兴广场(洪兴建材城)A座10楼1003室
八、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众誉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洪兴广场(洪兴建材城)A座10楼1003室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麻宝玲 高小宝
联系电话:13074781256
邮箱:nmgzy2018@163.com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春度公园)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路与丰洲路东南角
联 系 人:高宏磊、高志勇
联系电话:0471-3955233
内蒙古众誉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