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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服务比选公告

来源:市园林建设 发布时间:2021-11-24 10:10   

      呼和浩特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服务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呼和浩特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服务,项目资金为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以比选的方式进行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服务

2.服务内容:通过本次比选,选取1家服务机构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工作。

3.工程造价:约3000万元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投标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比选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比选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1 年11月24日—2021 年11月30日[每天 9:00 时至 11:30 时,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3.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4.报名资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并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有效期内);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6)、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近年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8)、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截图;

(9)、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结果截图;

(10)、投标人近一年内(2020年 11月—至今)连续 6 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

(11)、投标人近一年内(2020年 11月—至今)连续 6 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记录凭证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 纸),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五、资格审查

本次比选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比选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 均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比选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1 年11月25日—2021年12月1日每天 9:00 时至11:30 时,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获取地点: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3、比选文件售价:不收取文件费用。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8日上午9时00分截止;

投标地点:锡林公园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8日上午9时0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锡林公园内办公楼二楼财务科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72211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