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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锡林公园拟实施项目招标代理 公开遴选公告

来源:市园林建设 发布时间:2021-12-06 10:40   

呼和浩特市锡林公园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2022年拟实施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锡林公园2022年拟实施项目招标代理公开遴选

2、拟实施项目: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园林绿化浇水服务等。

3、遴选方式:综合比选。我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召开评标会议,从服务业绩、企业诚信、服务管理等方面综合评分,获得评分最高的单位中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126日至20211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公园办公室

4、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817:00 

四、报名材料

1、报名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近三年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

5、其他材料:

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提供“中国裁判文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3)查询不良记录(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第4条内容)网站截图证明材料(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予以确认,提交一式两份。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锡林公园

联系人:张红利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公园办公室

联系电话:5690477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公告发布人解释为准,公告解释权归公告发布人所有。

注:报名人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