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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资产评估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来源:市园林建设 发布时间:2022-01-10 10:05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资产评估服务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采购。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资产评估服务

(二)服务期限:2022年2月完成服务。

(三)评估项目:树木、设施

  二、采购内容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资产评估服务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不得转包或分包,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比选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比选”的规定;

(三)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事务所执业证书;

(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正在或完成9项资产评估业绩,具备项目综合业务服务能力;

(五)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及比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2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3:00—5:00时到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获取比选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二)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三)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四)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事务所执业证书;

(五)近三年任意企业相关业绩;

(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七)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查询记录截图。

  注:1.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装订成册。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2.本项目比选采购文件无偿获取,获取比选采购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单位留存。

  注:身份证明文件带原件查验,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留存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备注报名的项目名称、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因以上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比选人自行承担。

  五、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6日9:3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公园内办公楼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1月26日9:30分(北京时间)。

(四)比选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公园内办公楼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王女士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公园内办公楼

   联系电话:13347109916